**高新区TA5-1地块厂房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答疑澄清1
各投标单位:
**高新区TA5-1地块厂房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答疑澄清如下:
1.招标公告2.7合同估算价修改为:****86740.02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条修改为: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86740.02元 |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1-履约保证金-(4)本招标项目是否减免履约保证金修改为:
| (4)本招标项目是否减免履约保证金: √不减免 □减免,适用减免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 |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条修改为:
| 10.9 |
创优目标 |
√无 □有,具体要求如下: / 。 |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定性定量评审法)-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修改为:标书代写
| 20% |
投标人奖项荣誉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发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不含港澳台)承建或参建的机电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注: (1)如投标人提供的奖项荣誉超过2个,评标委员会只评审投标人在评审表中序号前2个奖项荣誉,投标人自行考虑排序,超出部分不予评审。标书代写 (2)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本表“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 (3****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满足以上要求的投标人奖项荣誉数量进行评审: 满足以上要求的奖项荣誉数量=2的为优良(应赋100分); 满足以上要求的奖项荣誉数量=1的为中等(应赋80分); 满足以上要求的奖项荣誉数量=0的为差(应赋0分)。 |
6.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4-5.1.1-(2)智慧工地管理要求修改为:(2)智慧工地管理要求:基本级。
7.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21条补充条款-三、工程进度管理措施-注2修改为:2、区段/节点工期的开始节点、结束节点为暂定时间,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每个区段/节点工期不能调整,如每个区段施工周期超过区段工期节点要求,按照工期逾期条款处违约金。
8.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补充如下要求:如本项目中标单位为两家联合体单位,则该两家联合体成员须根据联合体协议承担相应的施工任务。除项目经理所在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外,该联合体另一家成员单位应在中标后配备一名项目经理(不低于投标项目经理资质),负责完成其承担对应施工任务管理及协助办理施工许可等工作。
9.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三、材料要求已全部修改,详见附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三、材料要求【2026-6-18】”
10.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及图纸文件已重新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详见附件“**高新区TA5-1地块厂房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清单最高投标限价【2026-6-18】”“**高新区TA5-1地块厂房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图纸文件【2026-6-18】”。
注: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招标人:****
地址:**省**市高新区望**路800号
联系人:庄工
电话:0551-****363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项目负责人:陈俊
电话:0551-****5033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