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金苑公寓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金苑公寓改造工程 |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金苑公寓改造工程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6月1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6月26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 公告信息 |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施工后审招标公告 金苑公寓改造工程 金苑公寓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苑公寓改造工程 已由 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460.79万元,占比100.0%;私有资金:0.0万元,占比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占比0.0%;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占比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苑公寓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金苑公寓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园区胜浦街道新江路金苑公寓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工业园区胜浦街道新江路金苑公寓,总建筑面积约5290.32m2,最大单体面积2439.7m2,二类多层。本次主要对95间房间(其中92间用于居住、1间配电间、1间值班、1间消控室)等区域进行适当改造,共涉及房间改造(含原装修拆除)、电路改造、消防设施新增等工程。项目造价约为460.785176万元,其中装修工程约431.26万元,消防工程约29.52万元。 2.5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460.785176 2.6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金苑公寓改造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技术复杂工程:否 2.8 工期:50 2.9 ****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相关规定不做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资格预审)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或资格预审);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标书代写 (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7 ****工业园****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投标人投标; 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 企业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3年06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 单项合同额345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 近2年内(从投标截止日期倒算)投标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标书代写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类似业绩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5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限2家(装修工程与消防设施工程各一家)。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有[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共同投标协议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3)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6 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时的具体要求:
备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4.资格审查办法 见招标文件或附件 5.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或附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时起至2026年06月26日 23时59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http://zhaotoubiao.****.cn/TPBidderGC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见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或说明 1、本项目设计单位:华洲****公司 2、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其他法定媒介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重新发布公告原因:/申请人/投标人在本标段之前的公告中已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如需继续参加投标,须重新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并重新递交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 10.保证金 是否需要投标保证金:否 投****中心管理:否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地址:
****园区新胜路21号
代理机构地址:
**市**路1299(2号楼518室)
联系人:
胡佳伟
联系人:
李庆春、王莉
电话:
0512-****8065
电话:
0512-****4780-810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215005
电子邮箱:
项目负责人:
李庆春
11.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园区****办公室 ] 监督联系电话: [****5612、****5605 ] 11.3 异议渠道 招标人接受电子异议或纸质异议。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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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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