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320682-2026-06-0169
项目名称:
****未利用地块、****中心****中心日常管护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60000.0(元)
最高限价:
260000.0(元)
采购需求:
详见第3章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30日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开标室标书代写
四、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30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评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当面磋商形式,可能会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本项目现场至少一轮报价。)
2.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函。
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响应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磋商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响应处理。
4.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26000元(贰万陆仟元整)
(2)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可以选择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见索即付)、保险保函(见索即付)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金缴纳后方可签订合同。7个工作日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没收磋商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5****社区任何投标。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名称:****集体经济组织
地址:****
联系方式:182****5364
名称:****
地址:**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系方式:051****10696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82****5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