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公司等2户不良债权补登公告
2026-06-18****于2026年6月18日通过**拍卖平台(网址:http://zc-paimai.****.com)对所拥有的******公司等2户不良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原公告期内,仅有一名合格竞买人报名并出价,出价不低于我司保留底价,为有效报价。按照相关规定,现补登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基准日:2026年3月20日,单位:人民币,元
| 债务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代垫费用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 |
| 庐****公司 | 6,290,000.00 | 5,461,198.60 | 0.00 | 宛保华、孔金陵、方仲年 | 债务人名下位于**县白湖镇工业集中区、军二路以北、****工业园三幢(3#厂房)及土地,房屋建筑面积5,117.47㎡,土地面积14,595㎡ |
| ******公司 | 39,999,999.90 | 44,922,554.52 | 0.00 | 曹光友、吴正翠 | 债务人名下位于庐城镇**长江路与文明路交叉口的商业用房1幢、2幢,建筑面积:3,851.45㎡ |
注:1、代垫费用一并转让,基准日后至竞价成交日前的回现归中****公司所有。上述所列之债权金额仅为中****公司根据资料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记录错误,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所涉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下同)与上述表格所列金额不完全一致,中****公司对此等金额误差、记录错误等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实际债权金额应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相关规定等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债权及其担保的具体情况以原贷款行与债务人、各担保人签订的合同、相关权属证件、法院法律文书等确定的及债权、担保物现状为准,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查看有关资料。
二、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好,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使用自有账户且账户用途合法、不涉及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根据《****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提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上述不得受让该资产的主体之外的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四、报名和参与方式
补登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报名时间:有受让意向者请于2026年6月24日17:00前通过联系公告披露联系人提交资质审核材料,并向我司指定账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补登公告期限内受理资质审核材料、交纳竞价保证金等相关手续,以及受理对债权处置的有关异议和咨询,过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若补登公告期限内有新的合格投资者报名参与公开竞价,则我司重新开启竞价,另行通知竞价时间,再次开启竞价原成交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允退回,视同对再次竞价的保证金。若无人对于交易提出异议或参拍需求,我司将确定原竞价期内报出有效报价的竞买人为最终买受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551-****2526
联系地址:**省**市**区寿春路211号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51-****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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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