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年产2.85万吨饮料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年产2.85万吨饮料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1003 | 标段名称 | ****年产2.85万吨饮料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6月1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6月26日 | ||||||||||||||||||||||||||||||||||||||||||||||||||||||||||||||||||||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
| 公告信息 | ****年产2.85万吨饮料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2.85万吨饮料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市**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扬广数备(2026)4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R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年产2.85万吨饮料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工程名称:****年产2.85万吨饮料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2.1.2建设地点:**市**区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480万元 2.1.4质量要求: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规范及行业技术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全部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规范,最终通过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达到正常安全使用条件。 2.1.5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0日历天完成 2.1.6招标范围:污水处理设施1套,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验和验收、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培训等其他相关服务。 2.2****政府采购工程:否 2.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2.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中标,须将 /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其他 3.8.1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8.2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8.3 投标人近3个月(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新成立企业距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成立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标书代写 3.8.4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1 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将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n)和“信用**”(www.****.cn)网站予以公示。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R综合评估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6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本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1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8.1本项目采用“**市公共**交易平台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980000。 8.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市公共**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分中心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4-****7197 10.3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吴琳,联系电话:0514-****1145,通讯地址:**市**区星耀天地2号楼22层;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
||||||||||||||||||||||||||||||||||||||||||||||||||||||||||||||||||||||
| 相关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