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凯乡生活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施工)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县安凯乡生活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编号:****),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更改事宜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7项29.1条款中“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其履约担保有效期延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止。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时效没有达到上述规定,必须补足时效。中标人采用现金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更改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其履约担保有效期延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止。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时效没有达到上述规定,必须补足时效。中标人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履约保证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计息基数为实际缴存的保证金本金,计息期间为实际缴存日至实际返还日。”
2、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7条款中“履约担保期限: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其履约担保有效期延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止。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时效没有达到上述规定,必须补足时效。中标人采用现金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更改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其履约担保有效期延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止。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时效没有达到上述规定,必须补足时效。中标人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履约保证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计息基数为实际缴存的保证金本金,计息期间为实际缴存日至实际返还日。”
3、招标文件P158~P160页审核说明重新上传,具体内容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与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公司
日 期: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