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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生产运检营销综合楼(一期)装修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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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生产运检营销综合楼(一期)装修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前的公示
****公司生产运检营销综合楼(一期)装修工程项目全体农民工:
经审查,****公司生产运检营销综合楼(一期)装修工程项目于2023年7月14日开工,2024年4月28日完工验收。该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现向我局申请退还该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承诺该工程所有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为核实该工程农民工工资全部支付的真实性,根据《**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渝人社发〔2025〕16号)要求,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0日,从2026年6月19日起至2026年7月18日止。
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工资人员在公示期内持身份证及被拖欠工资证明材料到**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若在公示期内未收到欠薪投诉或投诉不属实,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单位地址:**市**区汉丰街道月潭街22-1
投诉电话:023-****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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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