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以下简称“中****公司”)拟对拥有的位于**省**市**区王城路33号12套商业房产(面积合计约15660.77平方米)的实物资产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资产具体信息如下:
| 序号 | 实物资产名称 | 产权状态 | 产权证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 1 | **省**市**区王城路33号12套商业房产 | 已过户 | 豫(2023)**市不动产权第****820号-****831号 | 15660.77 |
注:1.上述实物资产为中****公司依法抵债资产,实物资产已办理过户手续。其中,负一层8个产证的商业面积为10482.15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5455.12平方米),三层4个产证的商业面积为5178.62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3393.82平方米)。中****公司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实物资产的任何担保。2.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中国****公司将****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等(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将按照法律及相关规定由买受人与中****公司各自承担对应部分或另行协商承担。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资金来源合法,能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实物资产所带来的风险。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原债务人的管理层;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列示的实物资产按其现状出售,****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不良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公告期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即自2026年6月18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止,意向购买者可登录中信金融资产网站(www.****.citic)、淘宝网、京东网查询,或与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接洽咨询,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
向先生:0931-****805
马女士:0931-****69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司先生,联系电话:093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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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