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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18
| 项目名称 | **县光伏发电及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琴江镇、小松镇、**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50749.61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陈裕勤 |
| 联系人 | 尹军 | 联系电话 | 134****1207 |
| 项目投资(万元) | 46763.82 | 环保投资(万元) | 172.08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05-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一是光伏发电及连接线工程,****园区307337.61㎡空闲屋面建设47MW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并在院内设置18396㎡集装箱清洁能源储能设施,打造光伏发电、储能、充电桩、用电一体化系统;二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改建道路5121.94米,配套建设土石方、电力管网,****停车场等,并同步配置光伏供电智慧节能路灯、快充充电桩等附属设施,整体提升片区能源保障与基础设施承载能力。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现场设置道路消声屏障、采取封闭性式作业、错峰作业,尽可能减少噪音。 | ||
| 承诺:**** 陈裕勤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裕勤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