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实业分公司汽车队7月电车头租赁服务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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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电车头租赁服务

项目编号 **** 采购经理 赵玉华-177****0257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6-22 18:00 报价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6-23 18:00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物资名称 生产厂家(品牌)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期 备注
C12 电车头租赁服务 1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或达到合同金额止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服务质量标准 1、****公司安排调配电车头,主要包括:(1) 按照要求的时间准时到达指定位置,保障运输业务连续性;(2) 在运输途中导致物资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及费用; 2、在工作途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我单位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提供的电车头需满足:车况完好、无故障隐患,配备有效的行驶证、年检合格证、保险凭证;电车头外观整洁,标识清晰。 4、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路线、时间、物资种类及数量完成运输任务,不得擅自变更路线或拖延运输时间。

3.技术条款:1、结算方式:根据甲方每月核对电车头台班量据实结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公司依据财务计划付款,税率可根据国家政策调整; 2、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提供电车头,或提供的电车头不符合安全生产及运输作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乙方需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若乙方在运输途中因自身原因导致物资损坏或丢失、安全事故,除按本方案第四条承担责任外,还需向甲方支付本次服务费用的 20% 作为违约金。 3、若乙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国家税务规定,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入账,乙方需重新开具合规发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税费及甲方的损失。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固定的工作场所、相应数量的电车头;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合规必备手续(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资质文件; 3、****集团涉及诉讼并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集团采购项目,不予通过报名或视为资格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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