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店镇2026年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变更3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最高投标限价由****465.05元调整为****465.05元。最高投标限价以本补疑发布为准,调整后的文件(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变更3附件)随本补疑一并发布,请投标人按最新编制。
2.招标公告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7月0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3.招标公告“8.开标时间及地点”内容变更为 “8.1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6日10时00分。8.2 开标地点:(1****交易中心(北**)(**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2楼6号开标室。(2)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变更为“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7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5.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左店镇沛庄路1号
联 系 人:李志强
联系电话: 0551-****723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 系 人:黄殷武
联系电话:0551-****3325、0551-****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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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8日
左店镇2026年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变更2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本项目图纸文件中图纸“余户”的文件名称应为“杜户”。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左店镇沛庄路1号
联 系 人:李志强
联系电话: 0551-****723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 系 人:黄殷武
联系电话:0551-****3325、0551-****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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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0日
左店镇2026年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变更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1履约保证金”中的“⑦履约保证金账户”内容更正为:履约保证金的缴纳账户、账户、开户行等信息待确定中标单位后由招标人自行提供给中标单位。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的“16.1 发包人违约”内容更正为: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双方协商解决。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7)其他:双方协商解决。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左店镇沛庄路1号
联 系 人:李志强
联系电话: 0551-****723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 系 人:黄殷武
联系电话:0551-****3325、0551-****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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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