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年产8000吨新型高分子量聚乙烯(MASHDPE)管道产品建设项目)]

审批
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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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年产8000吨新型高分子量聚乙烯(MASHDPE)管道产品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26-06-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544、0873—****054****中心1楼C****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

年产8000吨新型高分子量聚乙烯(MASHDPE)管道产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园区科兴路7号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内预留空地建设生产厂房及仓库,建设8条自动化生产线,年产8000吨高分子管材。项目全厂总占地面积20816.85m2,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总建筑面积10904.14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一)大气保护措施

1.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界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

(2)施工期对项目区内的临时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降低运输产生的扬尘。

(3)在大风及干燥天气施工时施工场地每天洒水4—5次,在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减少扬尘产生量。

(4)产尘量较大建筑材料,如砂、石等应有专门的堆存场地,避免原材料露天堆放,并对其进行防尘网遮盖。

(5)施工场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要求进行管理。

2.施工机械废气及运输车辆尾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应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施工期间周围道路的交通组织,保证行驶速度,减少怠速时间,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

(2)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使用商品混凝土,项目不设置生活营地,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2m3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施工人员洗手废水依托原有项目化****工业园区科兴路、创智大道现有污水管网排放至弥****处理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夜间禁止施工。

2.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进行施工噪声的控制,以减少工程建设施工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3.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方式,以减少工程建设施工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应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设置于项目中部,避免高噪设备在同一时段集中使用。

5.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减少鸣笛,以减少载重汽车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1.本项目开挖的土石方全部用于项目区回填及综合利用,无外借土石方和弃方。

2.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到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禁止随意处置和堆放。

3.项目区设有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内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运营期

(一)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8条生产线每条设置一个顶吸式集气罩,共设8个顶吸式集气罩,热熔挤出、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60%)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效率75%),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风机风量为17000m3/h。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热熔挤出、注塑废气采取车间加强通风、厂区绿化措施。

(二)废水

本项目软水系统反冲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进入废水收集池后经污水总排口依次排放至科兴路、创智大道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弥****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厂区现有化粪池(3.5m3)进行处理后与厂区产生的其他废水一同经污水总排口排入科兴路、创智大道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弥****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等措施后,经过厂房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西侧、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两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固废。一般固废:不合格产品、废弃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活性炭;生活固废: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土壤、地下水

本项目生产区生产过程均不涉及土壤、地下水污染,项目可能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的污染源主要为危废暂存间暂存的废机油。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机油在危废暂存间收集储存,该危废暂存间地面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要求进行建设,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危废暂存间,防渗措施在达到应有的防渗效果后,可有效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的发生,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六)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风险单元为危废暂存间,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为泄漏、渗漏、火灾、废气非正常状态下的超标外排等,发生的概率相对较小。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本次评价认为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环评期间,建设单位对周边100m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村民及团体单位发放公众意见表21份,共回收21份,其中个人20份、团体1份。回收率100%。根据回收问卷统计,周边村民及团体单位均未提出与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本公开承诺书

拟审批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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