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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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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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公共停车**有偿使用权项目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市**区公共停车**有偿使用权项目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挂牌价格 |
****854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流转期限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内容中起止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2、其他具体约定以成交后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内容为准。 3、停车泊位数量共计为6578个,位于**区区域内,具体位置以项目实际发生地为准。 4、承租方需对停车泊位等设施定期专业检测、极端天气前做好安全检查,禁止擅自改变停车泊位功能、禁止擅自设置或变更停车泊位。 5、承租方经营过程中,需充分考虑公众利益,严禁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负面影响。 6、承租方需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或公众投诉。预案中应明确处理流程和各方的责任分工,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提高应急响应效率,降低连带责任风险。 7、在租赁期内,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停车泊位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出租方和相关职能部门有权定期对承租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有权要求承租方不得破坏所承租片区内的生态环境;有权根据检查发现的隐患及其他相关问题(责任方为承租方的)对承租方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如发现存在违约情况,有权根据《租赁协议》进行违约处罚。 8、承租方严重违约时,出租方有权直接介入或提前终止**。 9、其他未尽事宜,已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
| 受让方条件 |
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报名时需提交《意向受让承诺函》、《风险知悉函》、《现场看样确认函》、《现场看样承诺函》) |
| 转出用途 |
泊车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0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000****672411 |
| 账户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