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项目(第一批)原定于2026年6月22日10:30开标。因需补充完善开标方式、保证金条款、资产交接条款,为保障处置程序规范、公平公正,经研究并按财政国资管理规定,现对本项目开标时间予以延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开标时间:2026年6月22日10时30分
现开标时间:2026年6月26日10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党员活动室(不变)
三、补充条款:
(一)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原线上报名者须现场报名并参加开标。
(三)提交资料
意向竞买单位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三合一)、再生**回收资质证书(或再生**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报价单;授权代理人到场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已交纸质报名材料和纸质报价单的不用再交,报价单有改动的,已现场报价单为准。
(四)保证金条款
1.保证金金额:350元整,人民币大写:叁佰伍拾元整。
2.缴纳方式:现金
3.保证金退还规则
(1)未成交竞买人:现场如数退还。
(2)成交竞买人:足额缴清全部处置价款、签订资产处置合同、完成全部报废资产清运离场并验收合格后 3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4. 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罚没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
(1)中标后无故放弃受让、拒绝签订处置合同;
(2)未按公告约定期限足额缴纳成交价款;
(3)开标现场提供虚假资质、弄虚作假;
(4)串通报价、扰乱开标现场秩序;
(5)中标后未按要求清运、合规处置报废资产,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
(五)资产交接条款
(1)中标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须签订资产处置回收合同。
(2)3个工作日内未签订产处置回收合同的,由第2名替补,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现场查勘
现场查勘顺延至2026年6月24日15:00-16:30,不接受提前或延后查勘要求。
本公告为原处置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单位按延期后的时间准时参与,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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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