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段管内小食堂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供电段管内小食堂餐料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款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供电段管内小食堂餐料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供电段管内小食堂餐料采购项目****采购明细表
备注:
1.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实际供应数量根据供货期内的订单为准。
2.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所投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件为单位。
3.中标人应结合自身地域情况做好供应规划,不得因环保治理因素造成断供。由此原因造成断供影响生产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5.此次招标餐料以招标方小食堂所在地区商超价格为基准价(选择不少于三家,以同类商品最低价为基准),中标方每旬应提供所需餐料的价格清单,由招标方指派人员与中标方共同进行市场询价,中标方供应的餐料单价不得高于询价当日上述商超各类商品零售价。
(注:同种餐料有不同品牌时,按品牌核实价格;同品牌餐料有多个价格时,按该餐料最低价确认价格;如所选商超无所需餐料无法比价时,以该商品在当地任意中大型商超零售价进行比价核实)
6.餐料结算时,税率按照国家税务标准执行。
7.中标方应指派专人****集团公司食堂采购新系统的运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2)投标人经营范围须涵盖农副产品销售,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以来面向铁路系统的200万元以上同类合同的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1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甲方盖章的评价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完备的餐料配送方案和应急配送方案,所供产品需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及质量要求;
(5)投标方须有冷库等设施设备,须提供冷库产权证明原件或租赁合同原件。
(6)投标方须具备有餐料配送冷链运输车辆(投标方须提供车辆产权证明原件及行驶证原件)。
(7)投标方需提供中国文书裁判网和信用中国截图信用信息报告证明,无严重失信和违法犯罪记录。
(8)本次招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18日 18:30至2026年6月23日 18:30(**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9日 08:30,地点为**省**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第四开标室。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市**区浐灞生态区东快速干道2010号
邮 编: /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29-****5155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
地 址: **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
邮 编: /
联 系 人:叶女士
电 话: 029-****4241 029-****4253(服务费) 029-****4252(保证金)
传 真: /
电子邮件:****@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银行****铁路局支行
账 号: 370********00071120
9.其他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异议函件(纸质文件或电子邮箱)向****提出。标书代写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3)异议请求及主张;(4)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5)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6)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受理异议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29-********029-****4247
电子邮箱:****@163.com(异议专用)
联系地址;**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邮编:710054)
****电话:029-****5155
纪检监督电话:029-****4171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