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结评估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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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我局拟开展**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结评估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国函〔2022〕135号)以及《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25〕39号)赋予我市两轮共242项试点任务,要求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入开展改革创新探索,大胆试、大胆闯,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更大贡献。按照试点工作有关要求,拟依托第三方专业研究机构对我市服务业产业全链条、全场景开展系统性评估,聚焦试点工作重点领域,总结提炼创新性强、示范性好、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采购需求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照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评估指标体系,全面梳理总结**市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成效、创新做法及存在的困难,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形成《**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结评估》。

二是立足**市服务业发展特点,围绕数字经济、医疗康养、商贸文旅、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等领域,总结提炼创新性强、示范性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经验案例汇编》,案例不低于20个。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2026年7月至2026年12月;

(二)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且采购方收到成交方出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成交方费用总金额的70%;成交方按约履行完毕所有义务并经采购方履约验收合格后,成交方向采购方出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方费用总金额的30%;

(三)报价要求: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且报价为含税费用。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5万元人民币,来源为部门专项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提交报名材料。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1),****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情况及其提交比选材料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六、资质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企业或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比选报名表(见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名/签章);

(六)根据采购内容制定的服务方案等比选资料。

八、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市商务局C701会议室(高新区蜀锦路68号市政府第四办公区C栋7楼701会议室)进行比选。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比选开始前30分钟将比选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九、比选材料
包含但不限于比选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文件。

注: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鲜章,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弓霖芃 联系电话:028-****3716

附件:1. 综合评分明细表

2. 比选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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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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