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未来大科学城光伏能源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未来大科学城光伏能源项目补疑2
(****)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答复
1、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是否与履约保证金的支付为前提约定不明。首先,招标文件明确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也规定若中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可扣除投标保证金。但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条件为收到招标人发出委托单后15个工作日内缴纳。显然,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时间会超过合同签订后5日内。请问投标保证金是否明确为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与履约保证金不产生关联
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分别按招标文件相应条款执行。
2、招标文件中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不一致,须明确为2%还是10%,以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退还时间和退还条件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方须知中7.7.1条款,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退还时间和退还条件按招标文件执行。
3、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取费基数为单个项目预估总投资金额,建议明确项目预估总投资金额的计算方式。
答:预估总投资金额应根据项目需求及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测算。
4、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单个项目还需要与使用方签订能源管理协议,为保障中标人的回款稳定性,建议不管是发包人产权项目、代建项目、其他委托项目,统一由发包人、中标人与使用方签订三方协议,并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发包人承担兜底协调责任。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5、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由中标方负责与使用方协商用电电价、电量、计量等事项。请问招标人是否参与中标方同使用方之间用电电价的谈判过程若因使用方可接受的电价过低造成项目不具备经济性且无法达到投资收益要求,中标方是否可协商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6、合同第15.4条“乙方负责本项目服务期****园区建筑物屋顶的整体防水维修”,请进一步说明屋面整体防水维修范围
答:本项目服务期限内,在光伏安装区域内,****园区建筑物屋顶渗漏,由其负责维修。
7、合同第17.5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项目收益权进行抵押、质押”,考虑到项目资金需求较大,此条款能否相应调整
答:考虑到投标人项目初期资金需求较大,通过市场了解,若投标人确需对项目资产抵押、质押的,应事先向甲方提交书面通知,融资工作由投标人自行统筹考虑,合理合规推进,不得损害招标人利益。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三十岗乡**路181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551-****5296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王亮
联系方式:0551-****3644、****3831
2026年06月1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