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园工程(星火智创产业园)已由****委员会以**发改审发〔2022〕5号、**发改审发〔2022〕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市**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星火智创产业园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2000㎡(地上约100000㎡,地下约62000㎡),内容包含充分体现数字经济、机器人、人工智能、大数据、短视频、电商直播、微短剧、智慧生活等服务应用体系,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技术在实体经济各领域的场景化应用与商业化落地。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使用费:前三年不低于1400万元,10年不低于7700万;工程**费:12000万元(其中空调工程及其配电设施工程约5000万元,北区装修工程约5000万元,展示中心布展约2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星火智创产业园项目(主要分为南区、北区)整体运营及建设,以及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完成项目施工阶段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工程建设的全部内容。承包范围内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管理协调、施工准备、施工、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等阶段的工作,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其中,①南区部分:包括20#至28#楼(约26000㎡)的空调工程及其配电设施(包括空调工程相关基础),28#楼厨房设备电缆安装及调试,展示中心布展等内容;②北区部分:1#至19#楼(约48000㎡)装修工程、空调工程及其配电设施、弱电智能化工程等内容。
2.5 运营周期:签订合同后,现状正式移交之日起运营期10年。
施工工期:4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政府采购工程: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本项目不属于财政预算资金。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龙洲湾公园北路16号 | 地 址: | **市两江新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尹先生 | 项目负责人: | 朱先生 |
| 电 话: | 023-****7331 | 电 话: | 023-****0372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16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