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2026-2029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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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9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6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无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6年6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投标人综合实力“2.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公司****政府部门颁发的劳动保障类或劳动关系类荣誉的,地市级的得2分,省级及以上的得4分,满分为4分;”,该项评分细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歧视和差别待遇,排斥潜在投标人。同时有针对某家投标单位量身定做的嫌疑。标书代写

答复:招标文件中关于“劳动保障类或劳动关系类荣誉”的评分条款其获取渠道客观存在,同时该条款仅作为加分项而非资格条件,并未形成排他性门槛。该评分项与保安服务项目劳动密集型的行业特点及实际履约需求直接相关,未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不构成歧视待遇。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体系认证“4.培训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保安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应急预案管理能力评价认证证书;”该项设置不合理,具有排他性。标书代写

答复:该条款的设置符合项目实际需求,质疑事项不成立,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项目经理“2.具有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培训合格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得1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满分2分;5.是退役军人的得2分,满分2分。”该项评分细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歧视和差别待遇,排斥潜在投标人。同时有针对某家投标单位量身定做的嫌疑。标书代写

答复:经采购人市场调研,满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充足,不存在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情形。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保安队员“2.****部队员中具有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者国家体育部门颁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项目:游泳救生员)证书的,每有1人得1分,满分3分;”该项评分细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歧视和差别待遇,排斥潜在投标人。同时有针对某家投标单位量身定做的嫌疑。标书代写

答复:招标文件中关于保安队员持有游泳救生员证书的评分条款,是基于****校区内存在开放水域这一特定环境因素,为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而设定的实际履约能力要求。该条款旨在鼓励供应商配置具备专业技能的安保力量,提升应急处置水平,并非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不予修改。

5、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保安执勤装备及智慧化管理“2.投标人在保安服务中,运用现代化、智慧化手段(大数据、物联网、AI等技术)管理的,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具备人员管理或智能排班调度系统、安保巡逻服务管理系统、巡更智能系统功能的软件,每提供一类系统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智慧化管理平台具备与采购人现有系统(如门禁、监控平台系统等)进行数据对接或联动能力的,得1分,满分1分。此项满分4分。”该项评分条款设置不合理,涉嫌差别待遇。标书代写

答复:招标文件中关于“保安执勤装备及智慧化管理”的评分条款,是基于********化校园安全防控体系的实际需求而设定的。该条款要求投标人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提升服务品质,且允许通过外购或租赁方式满足要求,既契合技术发展趋势,又保障了各类企业(含中小企业)的公平竞争机会。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不予修改。

6、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技术设备服务及防范方案“(2)飞手专业资质(满分3分):拟派本项目的飞手中,持有有效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或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时需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联网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每有1人得1分,满分3分。”,无人机飞手资质计分规则不合理,变相限制潜在投标人。标书代写

答复:招标文件中关于“无人机飞手资质”的评分条款,是基于国家低空飞行安全管理法规及****校园安防实际需求设定的。该条款作为综合评分法中的择优加分项,既能够有效保障校园飞行安全,又通过允许外聘或内部培养的方式,为各类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了公平的竞争机会。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不予修改。

7、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技术设备服务及防范方案“(3)无人机自动机场(机巢)部署能力(满分1分)为提升巡逻响应速度和自动化水平,投标人具备无人机自动机场(机巢)部署能力的:承诺部署1套无人机自动机场(机巢),并于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巢的部署、调试并接入指挥平台且具备无人机远程监控视频影像管理系统,得1分。”,无人机自动机场(机巢)加分条款不合理,脱离项目实际需求。标书代写

答复:招标文件中关于“无人机自动机场(机巢)部署能力”的评分条款,是基于********化校园安全防控体系的实际需求而设定的。该条款鼓励供应商引入先进管理工具,且允许通过租赁或**方式满足要求,既顺应技术发展趋势,又保障了各类企业(含中小企业)的公平竞争权益。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不予修改。

8、我司参与上述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经仔细研读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招标文件第60页和第71页“保安执勤装备及智慧化管理”的评分标准中“2.投标人在保安服务中,运用现代化、智慧化手段(大数据、物联网、AI等技术)管理的,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具备人员管理或智能排班调度系统、安保巡逻服务管理系统、巡更智能系统功能的软件,每提供一类系统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智慧化管理平台具备与采购人现有系统(如门禁、监控平台系统等)进行数据对接或联动能力的,得1分,满分1分。此项满分4分。”我方认为,上述条款中明确列举的“人员管理或智能排班调度系统”“安保巡逻服务管理系统”“巡更智能系统”三类系统名称过于具体和局限,未能全面覆盖当前保安服务领域中广泛应用的各类现代化、智慧化安保管理系统。且该条款设置的具有强烈的指向性。

答复:经采购人核实,评分条款中列举的“人员管理或智能排班调度系统”、“安保巡逻服务管理系统”、“巡更智能系统”三类系统名称,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故对该质疑事项建议不予采纳。

9、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公司****政府部门颁发的安保(或保安)类奖项(荣誉)的,地市级的得2分,省级及以上的得4分,满分4分;请问:该条是否可以理解为市级荣誉可以累计,提供两个市级荣誉可以得满分。

答复:市级荣誉可以累计,提供两个市级荣誉可以得满分。

10、项目经理具有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培训合格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不同单位出具的培训合格证书名称略有不同,但培训与考试的内容是一样的,如为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知识与能力培训合格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在实际发证与考核管理中,不同地区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名称确实存在一定差异(例如:有的称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有的称为“安全管理知识与能力培训合格证”或“安全资格证”等)。只****管理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颁发,且证书上明确标注适用对象为“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核心考核内容与要求是一致的。因此,****机关合规且适用对象明确,名称存在合理差异的证书予以认可。

11、拟派保安队长(须为项目实际派驻人员):担任保安服务项目保安队长(或项目经理)职务:所主持项目满足安保配置人数≥50人且履约周期满1年(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对应期限的保安服务合同扫描件(同一项目或多个连续项目累加均可),且合同中须体现拟派保安队长的姓名及其岗位。合同内容不能体现保安队长姓名及其岗位的,须另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本条是否可以理解为同一业主的同一项目具有多份连续年度合同,可拆分算作多个有效业绩。标书代写

答复:同一业主的同一项目具有多份连续年度合同,可以拆分算作多个有效业绩。只要每份合同均满足“履约周期满1年(含)以上”的条件,即可按份数累计加分。

12、投标人在保安服务中,运用现代化、智慧化手段(大数据、物联网、AI 等技术)管理的,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具备人员管理或智能排班调度系统、安保巡逻服务管理系统、巡更智能系统功能的软件,每提供一类系统得1分,满分3分;市场中安保类智能化系统名称、功能叫法不一,如巡逻考勤系统软件具备安保巡逻服务管理功能,智能安防监控、巡查系统具备巡更智能功能,应予以认可。

答复: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系统,实质具备以下三类功能之一,即可对应计分:(1)具备人员管理、智能排班调度相关功能;(2)具备安保巡逻服务管理、巡逻考勤相关功能;(3)具备巡更、智能巡查相关功能。系统名称与条款表述不完全一致,但功能匹配的,均按对应类别予以计分。标书代写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经开区**路111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551-****12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蜀鑫路69号603室

联系方式:赵曼、刘元军 0551-****5904、183****0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曼、刘元军

电 话:0551-****5904、18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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