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2026年******社区创建名单的通知》(**老龄办函〔2025〕55号)、《自治区老龄办关于开展2025一2026年******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桂老龄办发〔2025〕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社区创建******社区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探访关爱、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辅具适配、居家改造、培训等服务能力的市场主体,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居家上门服务、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辅具适配、居家改造、培训等服务能力。
二、遴选条件
(一)依法办理登记在******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经营满一年以上,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辅具适配、培训等。
(二)具备固定经营服务场所,场所布局符合养老服务安全规范,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设备(如护理工具、康复器材、适老化辅具等),具有为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能满足失能老年人服务需求;
(三)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四)至少配置2名专、兼职服务人员,服务人员需年满18周岁、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有1年以上从事养老服务、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家政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
(五)建立健全服务台账、质量管控、隐私保护、安全管理等制度,保护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配合民政部门开展监管核查。
三、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有意向参加的单位,请于2026年6月22日18点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163.com。
1.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组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并下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打印后加盖公章;
4.服务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明、从业经历证明;
5. 服务人员健康证明(近3个月内)及无犯罪记录证明(近1年内)、人员聘用协议或劳务、用工合同等证明;
6.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设施设备清单;
7.诚信承诺书
(二)资质审核
对意向单位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经确认的,需提交报名资料原件核验。
(三)确定入选单位名单
根据审核情况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公示。
未尽事宜,请与****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联系,联系电话:0775-****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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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