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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建设项目选址批前公示
浙****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向本单位提出申请,要求办理****自然保护区****中心项目选址审批手续。该项目位于**县安文街道**村,总用地面积2538㎡。现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街道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8日。(公示期10天)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请于2026年6月18日前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政府****办事处申报。
联系电话:0579-****6732
****政府****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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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