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任小线前峪至**段安防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220577.00元;
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工期: 15 天
质量等级: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四、评标日期:2026年6月18日;
五、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6月11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中标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预算金额 | 中标价 |
| 1 | 任小线前峪至**段安防工程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 **省**市**市河顺镇行政路366号 | ****0581MA47GUG289 | 220577.00元 | 216551.00元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郭爱增、李林江 采购人代表:郭林伶 ;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通知的 规定收取招标代
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市限额以下公共**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省**市任村镇任村村**渠路27号
联系人: 王梓合
联系方式:185****1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市亨元国际8号楼901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81MA9G1RK12A
联系人:路德政
电 话:156****3372
3.监督单位
名称: 中国共产党****检查委员会
地址: **省**市任村镇任村村**渠路27号
联系方式:****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