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等十三部****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教育厅关于规范引入第三方机构和社会专业****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教规〔2025〕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引入第三方机构和社会专业****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社会专业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学校课后服务准入“白名单”,学校按需择优选取服务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服务岗位
全县****学校****学校、完全中学义务教育阶段)引入第三方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的。遴选课后服务内容范围参考《关于**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项目类别划分情况的公告》、《关于**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划分类别的公告》、《关于**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类别划分情况的公告》等规定,主要开展音乐、美术、球类、棋类、科学探索实验、科技创客、非遗传承、人工智能等提升学生素质、培养个性化特长的内容。严禁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得引入奥数拓展、思维训练、外语强化等变相学科培训内容。
具体服务岗位见附件1。
二、遴选对象
(一)第三方机构类别。
1.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具备合法合规资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2.****中心、少年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专业教育机构。
(二)社会专业人员类别。
1.具备对应专业资质的退休教职工;
2.持证在岗体育教练员、文艺工作者等专业从业人员;
3.经官方认定的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校大学生志愿者;
4.经县教育局审核,符合课后服务教学需求的其他公益专业人士。
三、申报条件
(一)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证照齐全、合法有效;
2.已入驻**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现收费资金、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全流程监管;
3.配备与课后服务课程匹配的专业设施设备、教具器材,办学条件达标;
4.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财务规范合规,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各项要求;
5.入校授课人员为机构全职从业人员,持有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能力证明等资质,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从业记录;
6.拥有标准化教案、完整课程体系,可提供覆盖义务教育全学段的进阶式课后服务课程大纲,****小学生成长规律;
7.无企业经营异常、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无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记录,近三个自然年度无行政处罚,未被移出县域课后服务准入名单;
8.近两个自然年度年检结论均为合格及以上,年检优秀等次机构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
9.严格遵守**县教育行政部门课后服务相关管理规定。
(二)公益性专业机构申报条件。
1.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登记证书,业务范围包含教育培训、文化传播、科普推广等教育相关内容;
2.入校服务人员为机构全职人员或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人员,持有对应专业资质证书,无违法犯罪、不良从业记录;
3.课程体系规范完整,体育、艺术、科技类课程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范要求,适配义务教育学段学生教学需求;
4.其余准入、监管、考核条件参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标准执行。
(三)社会专业人员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师德端正,秉持立德树人教育理念,具备良好教育情怀和社会责任感;
2.具备与授课内容匹配的专业能力,持有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技能等级证书、行业认证等有效资质证明;
3.学历原则上为专科及以上,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能工巧匠等特殊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4.身心健康,能够稳定、保质完成课后服务教学任务;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从业记录,近三年无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未被移出课后服务准入名单;
6.遵守我县课后服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四、遴选流程
本次****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学校提出需求、县级审核遴选、学校择优选用的管理模式,具体流程如下:
1.需求摸排:****学校全面摸排学生、家长课后服务需求,结合校本特色申报课程需求,****教育局备案。
2.公告发布:县教育局通过教育官方公众号发布遴选公告,申报期限为30个工作日,从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7月31日止,逾期不予以受理。
3.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机构、个人自主提交全套申报材料自愿申报。补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不得晚于申报截止后5 个工作日。具体提交材料见附件2、附件3。标书代写
4.集中评审:****委员会,通过材料核验、服务方案答辩、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综合评审。
5.结果公示:对评审通过的机构、个人名单进行公示,完整公示资质信息、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服务周期等内容。
6.学校选用:****小组,从公示白名单中择优自主选用服务**,签订服务协议,报县教育局备案。
五、质量评价与退出机制
县教育局建立动态评价和退出机制,每学****学校初评、县级复评、市级抽检构成的三级评估机制,评价结果作为准入续签的重要依据。
(一)质量评价。学校基于日常监管台账和满意度调查等情况,对第三方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提出评价意见,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课程质量指标、学生发展情况、师资专业能力、服务保障能力、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调查等。
(二)退出机制。第三方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启动退出程序,可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可终止服务协议,情节严重的移出课后服务入选名单:
1.服务质量评估不达标,综合满意度低于 70%,或课程内容、师资水平、安全管理三项核心指标有两项以上满意度低于 60%;
2.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的;
3.未经学校同意更换授课人员,或入校服务人员有违法犯罪记录或不良从业记录的,违反《****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本指导意见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的;
4.扰乱教学秩序,擅自调课,实际授课内容与备案课后服务内容差异度超过 30%;
5.基础保障缺失,设备故障未及时维修,无法满足课后服务要求的;
6.出现安全事故的;
7.违规分包、转包(含个人代课)服务课程的;
8.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服务期间年检不合格的;
9.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或使用学科类培训教材的;
10.不配****学校监督检查,或学期内被有效投诉 3 次以上且未及时整改的;
11.其他严重违反课后服务有关规定的。
六、其他有关要求
1.每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后,课后服务需求、授课师资无变更的,延续当期遴选结果,无需重复申报;仅学校新增、变更课程需求时,针对新增项目开展专项遴选;每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后,开展全面年度遴选,更新全县课后服务准入白名单。
2.县教育局建立动态更新的“白名单”与“黑名单” 制度,并将审核通过的第三方机构及社会专业人员信息录入省级监管平台统一管理;学校承担主体责任,负责第三方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入校服务期间的监督管理。
3.第三方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选用的培训材料须为审核通过的培训材料或正规出版物,确保培训材料、服务内容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要求,契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教育局备案。
4.第三方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校园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包括学生信息安全)。学校要与引入的第三方机构及社会专业人员签订包含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安全保障义务、违约违规责任等条款的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 1 年。体育类、实验类等安全风险较高的课后服务内容须单独附加安全责任附录,涉及信息采集的须签订数据安全协议。
5.学校要建立“一机构一档案”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督导员,必要时可配备助教教师,负责登记入校服务人员考勤,协助维持课堂秩序,记录教学日志并及时反馈异常情况。入校开展课后****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商业推广、严禁擅自采集学生信息、严禁超范围开展培训、严禁推销教辅材料、严禁变相招揽生源。
6.第三方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入校参与课后服务的经费保障****教育厅等三部门印发的《****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教联〔2019〕70 号)、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小学生课后服务质量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教规〔2022〕1 号)及市县有关文件相关规定执行。第三方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坚持非营利导向,不得过度逐利。第三方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入校参与课后服务的服务费用,要明显低于其在市场同类培训服务的价格。第三方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入校服务内容应以课程形式实施,****学校课后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按实际课时据实结算,严禁通过捆绑收费、强制收费、虚构授课课时、虚增服务人员等形式套取课后服务资金。
7.所有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申报资格,纳入行业黑名单。
本公告最****教育局所有。
咨询电话:0459-****207
联系人:乔红坤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教育局初教股207办公室
附件1:****教育局遴选第三方机构和社会专业****学校课后服务岗位需求表
附件2:材料提交要求
附件3:****教育局遴选第三方机构社会专业****学校课后服务申报表
****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