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将原公告中“(2)设计业绩: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日期为准)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或②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变更为“(2)设计业绩: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日期为准)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或“②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
二、将原公告中“7、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明材料:①若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身份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五方竣工验收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材料日期为准;②若为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日期为准;③若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以合同日期为准。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变更为“7、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明材料:①若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身份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五方竣工验收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材料日期为准;②若为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的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或“②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日期为准;③若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以合同日期为准。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信息)。”
三、将原公告中“11、设计负责人业绩: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日期为准)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设计负责人)。”。变更为“11、设计负责人业绩: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日期为准)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或“②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设计负责人)。”。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有澄清(以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2026年6月18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并仔细阅读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并以此为基础编制投标文件;如未及时领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