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互联网域名及IP管理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6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互联网域名及IP管理系统项目采购需求文件》第四条“商务要求”中“履约保证金及验收要求”,删除“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按成交金额的5%(如为中小型企业,按成交金额的2%收取)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内容,修正后内容如下表:
| 验收要求 |
验收小组以项目采购文件及采购合同为验收依据,对供货产品技术参数核对检验,如不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成交单位须书面承诺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本单位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标书代写 (1)成交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服务后,应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并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列出清单,作为采购单位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交给采购单位;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进行验收,采购单位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验收时成交单位提供验收文档,包括但不限于:**库电子文档,以及对所有需要进行核查的原件等。 (3)如服务产品不合格或不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由成交单位按采购单位(或者采购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或部门)要求整改,成交单位不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方承担。 (4)如成交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的,除按相关规定做违约处理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成交单位的责任,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及损失本单位均不承担。 (5)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如项目验收不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产生相关成本费用,以及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或弄虚作假的行为,采购单位将不予验收,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单位的责任,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
2、《****互联网域名及IP管理系统项目采购需求文件》第六条“报价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一式两份)”中序号8,删除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修正后的内容如下表:
| 六、报价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一式两份) 1.报价函(详见附件1); 2.报价清单(详见附件2);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6.售后支持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承诺、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响应时间、保障措施、应急解决方案等内容,有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保障方案合理,针对本项目能给出具备实际意义的措施及建议,能有效满足需求项目需求,格式自拟); 7.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证明相关材料; 8.相关功能界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9.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详见附件3); 10.供应商认为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
更正日期:2026年6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需求文件详见附件。标书代写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空港大道东29号
联系人:劳老师;联系电话:0771-****227
****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