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2026年第一批应用研究项目研发服务(国家级、南网
公司重点项目)公开招标部分标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6月18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6月22日
****服务类2026年第一批应用研究项目研发服务(国家级、南网公司重点项目)公开招标(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标的 | 标包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中标比例 | 质量 | 服务期 | 资格能力条件 |
| 1 | 【1】应用研究项目研发服务(国家级、南网公司重点项目) | 【1-2】**中调2026年面向多维不确定性的电力系统在线安全稳定防御关键技术及系统-课题5:面向多维不确定性的在线安全稳定防御系统研发及示范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配套,**)(技术开发及设备试制)服务 | 1 | **** | 1550.74万元 | 100%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 2 | 国电南瑞****公司 | 1580.15万元 | /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
| 3 | ******公司 | 1569.955万元 | /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
| 【1-3】**电科院2025年宽频大电流量子测量关键技术研究课题2:面向宽频大电流测量的碳化硅色心量子电流测量关键技术研究 | 1 | ****研究院****公司 | 675.6 万元 | 100%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
| 2 | **华天****公司 | 626.195万元 | /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
| 3 | **市天****公司 | 685.35万元 | /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
| 【1-4】贵安供电局2026年基于**产化非故障扰动测量技术的有源配网短路参数在线监测研究设备试制服务采购 | 1 | ****公司 | 345.03万元 | 100%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
| 2 | ****研究院 | 346.885万元 | /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
| 3 | ******公司 | 341.32万元 | /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
| 【1-5】**电科院2025-2028年支撑规模化源荷承载的柔性配电网协同规划技术研究与应用(任务3、任务4、任务5) | 1 | 南方电网****公司 | 292.56万元 | 100%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
| 2 | **华天****公司 | 286.7883万元 | /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
| 3 | **大学 | 292.83万元 | /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
| 【1-6】**电科院2026年感存算一体化微纳传感器件及变电主设备状态多维融合感知关键技术-课题4:瞬变电热故障量子感知机理及感存算一体化量子微纳传感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配套,**)-油浸式变压器真型试验平台) | 1 | 特变电****公司 | 249 万元 | 100%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
| 2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246.7 万元 | /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
| 3 | 山****公司 | 258 万元 | /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
| 【1-7】**供电局2026年面向新型配电系统源荷特性变化的电压暂降防御技术研究及应用课题2:新型配电系统多**协同调控的配电网电压暂降主动防御决策技术 | 1 | **华天****公司 | 113.526万元 | 100%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
| 2 | 国****研究院有限公司 | 115 万元 | /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
| 3 | **大学 | 114.277万元 | /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
| 【1-8】**电科院2025-2028年支撑规模化源荷承载的柔性配电网协同规划技术研究与应用(任务2) | 1 | ****研究院****公司 | 39 万元 | 100%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
| 2 | **大学 | 42.78 万元 | /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
| 3 | 清****研究院 | 42.78 万元 | /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
| 【1-9】**电科院2025-2028年支撑规模化源荷承载的柔性配电网协同规划技术研究与应用(任务1) | 1 | 清****研究院 | 42.78 万元 | 100%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
| 2 | **大学 | 42.02 万元 | /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
| 3 | 国****研究院有限公司 | 42万元 | / | 符合 | 满足 | 满足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的接收机构及联系方式
接收机构:南方电网供****公司监督审计部
地址:**省**市粑粑街7号
邮编:550002
接收邮箱:****@csg.cn
联系电话:****100100
2.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4.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5.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区粑粑街7号
●联系电话:4008-100-1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高子涵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2026年6月18日
【盖章位置】
附件1: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 | ||
| 联系邮箱/传真 | 联系电话 | ||
| 异议的标的/标包 | |||
| 异议的对象 |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 相关证明材料 和有效线索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
附件2: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年××月××日
| 投诉人名称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 ||
| 联系邮箱/传真 | 联系电话 | ||
| 投诉的标的/标包 | |||
| 投诉对象 | |||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 相关证明材料 和有效线索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