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合规高效利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事业单位非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原十八坊征收地块房屋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池北区十八坊征收地块。
2.招租面积:房屋建筑面积174.6平方米。
3.租金标准:经第三方评估,该房屋租金底价为人民币60010元/年。承租报价不得低于该评估底价。具体租金核算标准、支付周期及支付方式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4.场地说明:本次招租房屋有取暖设施,承租方需自行适配居住所需配套条件。
二、租赁相关要求
1.使用用途要求:本房屋仅限合法居住使用,承租人不得擅自变更房屋使用性质,严禁用于生产经营、仓储、商业运营等非居住类用途。一经发现违规改变房屋用途行为,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已缴纳租金。
2.相关费用承担:租赁期内,房屋所产生的水费、电费、取暖费及各类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全额承担,承租人须按时足额缴纳,不得拖欠。
3.租金支付方式:本次租赁实行“先付后用”原则。承租人须于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当年度租金;后续年度租金,需在当年度租赁期满前15日内足额缴清。
4.履约保证金管理:承租人签订租赁协议时,须一次性缴纳房屋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租赁期满,承租人无违约行为、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结清全部费用后,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若承租人存在违约、损毁房屋设施、拖欠相关费用等情形,出租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抵扣对应费用,不足部分可依法向承租人追偿。
5.因政府征收、征用需使用该房屋时,出租方提前30天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偿配合搬离及相关工作,租赁关系就此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三、承租资格条件
1.具备****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持有合法资质、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承租报名。
2.承租人须严格遵守**省国有房屋出租出借管理相关规定及出租方各项管理制度,合规使用房屋。严禁擅自装修、改造、拆改房屋主体结构,确需改造修缮的,须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3.本租赁周期为三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模式,每期租赁的具体起止时间,以当期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门市)。
3.联系方式:王经理,0433-****559。
4.报名材料:法人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报名主体均需同步提交承租申请书及使用承诺书。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租严格遵照**省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开竞价、择优遴选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信誉优良、资质齐全的经营主体。
2.承租方确定后,须在中标结果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正式租赁协议,逾期未签约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出租方有权重新组织招租工作。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本次招租未尽事宜,由租赁双方在正式《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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