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中心)将于2026年6月25日举办**维吾尔自治区储备粮(小麦)购销双向(以销竞采)竞价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地点
交易时间:2026年6月25日 11:20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24日 16:00标书代写
交易地点:**市**区**北路258****酒店
5楼交易厅
二、交易模式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销竞采)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小麦的采购和销售,先销售后采购。以销竞采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采购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采购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销售标的物以交易公告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采购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即系统同时生成《销售合同》及《采购合同》,成交双方须同时签订该标的组合项下《采购合同》,否则《销售合同》按该标的组合违约处理。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三、品种、数量、质量、价格
本次销售轮出2023年产硬质白小麦22000吨,销售价格为2380元/吨。****交易所报价格为卖方代储企业仓**板交货价,装车费用买方不承担。具体品种和数量和价格以交易清单为准,本次交易会不提供样品,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竞买的会员,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粮食成交后不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
本次采购轮入粮食的品种为**地区2026年产硬质白小麦,数量22000吨,采购起点价格为2400元/吨(设最低限价)。质量标准:2026年产新小麦,产地为**地区,符合国家三等及以上标准,容重≥750g/L,水分以12.5%为基准,低于12.5%不增量,高于12.5%由卖方自行整理至12.5%以下方可进行收购;不完善粒≤8%为基准(腥黑穗病拒收),高于8%由卖方自行整理至8%以下方可进行收购;杂质≤1%为基准,低于1%不增量,高于1%由卖方自行整理至1%以下方可进行收购,高于2%拒收;入库均需逐车过筛,筛下物随车返还,色泽气味正常,包装物及整理费用由卖方负责。其他质量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标准执行。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家与**维吾尔自治区限量标准,超出标准拒收。交货方式采取送货制,由卖方负责送货到买方指定的承储库点内,价格类型为净粮到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价,卸车费由买方承担,计量以买方地磅计量称为准。
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提前实地查看路况、入库条件等,详细阅读交易清单中各项指标及拒收标准(如参拍小麦检验指标未达到标准,买方有权拒收),自主确定是否参与交易,并承担交易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买方接收单位应如实告知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实际存储库点周边的道路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
竞得方在粮食采购过程中,必须确保所销售的粮食符合采购标准,严禁出现“转圈粮”、以陈顶新、新陈互混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若竞得方违反此要求,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四、交易资格
竞价交易活动采取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疆内外依法注册或具有粮油加工、贸易经营资格的企业(经营者)均可自愿报名参与交易。
五、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交易平台登记注册并在年审有效期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但必须按时交纳保证金,方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未办理会员注册的企业,****中心办理会员注册手续。
六、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买卖双方须在交易日前一天(16点前)向****指定银行汇入保证金,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资金不能实时到账。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查询资金到账情况。买卖双方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10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10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合计应预交保证金22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本次交易手续费由标的成交的竞价人承担,按双向购销采购和销售合同总金额的1.6‰****中心交纳交易手续费(手续费收取不因合同履行情况发生改变)。
收款单位名称:****
账号:203********100****22771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
行号:203****00104
七、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活动由买卖双方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进行市场化交易,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每笔交易从标的起点价格开始报价,并按每次5元或5元的整数倍的递减报价。
请交易****交易中心网站(www.****.cn)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维吾尔自治区储备粮(小麦)购销双向(以销竞采)竞价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八、货款和结算
采购合同:卖方会员须提前与买方会员沟通确定交货时间和交货计划,在履约期结束前将全部货物一次性或分批次送至买方会员收货地点。结算方式按实际入库数量为准,每500吨为一批次,分批次结算并支付货款。线上双方签订《验收确认单》,用以明确结算数量、质量和价格,交易平台依据《验收确认单》,将相应粮食货款****银行账户,由卖方及时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合同履约执行完毕后,交易中心凭买卖双方签订的《验收确认单》清退保证金。
销售合同: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全额货****交易中心****银行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粮食交割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交易中心凭买卖双方签订的《验收确认单》清退保证金。
九、履约时间
本次采购粮食的入库时间为自2026年8月31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止。合同执行实行“先货后款”原则,委托方在交货期限内按到货进度付款。
本次销售粮食的出库期间为成交合同的履约时间为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出库期不超过60天(日历天,下同)。粮食买方必须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将全额货****交易中心****银行账户。
十、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交易、交割、商务处理联系人:
交易部:赵女士(手机:138****2929)、迪女士(手机:139****6317)、办公室(0991-****516)
结算联系人:
财务部:俞女士(手机:189****6162)、加女士(手机:135****7217)、办公室(0991-****225)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信息部: 胡女士(手机:139****3172)、闫女士(手机:189****3322)、办公室(0991-****520)
双向竞价单位联系人:
****
麦先生 (手机:186****8889)
十一、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竞价采购专场交易细则》、《**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有关规定。
****
2026年6月18日
附件一:《**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竞价采购专场交易细则》
附件二:交易清单
附件三:购销合同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