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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30万套渔轮成品建设项目(二期)、技改项目(二期)及其新增阳极氧化工序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套渔轮成品建设项目(二期)、技改项目(二期)及其新增阳极氧化工序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市**镇工业**
主要建设内容:****位于**市**镇工业**,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86756°、北纬22.58642°,主要从事渔轮成品的制造,年产30万套渔轮成品。
二、公示内容:****年产30万套渔轮成品建设项目(二期)、技改项目(二期)及其新增阳极氧化工序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方式:136****210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