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修改内容
(一)总建筑面积由186340.35㎡调整为186143.82㎡;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133195.03㎡调整为132995.35㎡;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53145.32㎡调整为53148.47㎡;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9935.03㎡调整为9735.35㎡;****停车场。具体详见指标表云线圈注部分。
(二)调整周边建筑轮廓、非机动车停车位区域;调整裙房屋面轮廓,取消室外楼梯;调整1栋A座、B座、C座屋面轮廓;调整1栋C座结构连板轮廓;2栋A座、B座屋面机房增加雨篷;1栋C座屋面增加绿化覆土,调整建筑高度;东北角出入口宽度由7.55m改为7.00m,调整东北侧道路标高,东侧内部道路由原7米宽调整为6米,1栋C 座北侧内部道路原7米宽改为6米。具体详见云线圈注部分。
二、公示时间
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7月3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门户网站
http://pnr.****.cn/luohu
(二)实地公示
1.****
地址:**市**区**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
2.项目现场
地址:**区**街道滨河大道和**路相交处西北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6楼);收件人:吴工;联系电话:0755-****8801;并在信封上注明“畔溪悦府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zsjk@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畔溪悦府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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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