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将于2026年6月至8月期间举行,**市将组队参加其中9个大项的比赛,为做好参赛队伍的交通后勤保障工作,现通过询价方式采购车辆服务。
1.项目名称:**市参加**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车辆服务
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70,000.00元(人民币:柒万元整)
3.项目时间安排表:
4.**市区集合地点:**市指定地点
1.根据各项目竞赛时间,安排符合条件的车辆,保障参赛队集中报到及返回(比赛期间的市内交通由赛区负责)。
2.所提供的车辆应为4年以内较新车辆,根据队伍数量提供33座中巴(羽毛球、桨板、定向、测向、太极拳、航模项目)和45座大巴(网球、龙舟、乒乓球、轮滑项目);代表团一次省内用车为7座商务车。
3.所有用车停靠场所及线路行驶过程中的上下车停靠点应满足车辆停靠安全、人员上下车安全和符合交通法规等基本条件,避免造成违章停车。
4.提供经培训达到服务要求、驾驶技术良好、无重大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员,保证驾驶人员****服务所必备的各种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行驶证、有效驾驶证、车辆各种完税及缴费证明等),并保证遵守交通规则。驾驶人员需保持仪表整洁,待人和善有礼。
5.提供服务的车辆均需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及乘客意外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万元,乘客意外责任险保额每个座位不低于40万元)。
6.在服务期限内,应对车辆进行检查、清扫,保持车内和车身整洁,并及时维修或更换车辆损坏的设备。
7.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而不能正常提供服务时,应及时调配其他符合条件的车辆暂行代替接送服务。
1.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本项采购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资格要求或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截止时间:2026年6月22日18:00(若以邮寄方式递交资料,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2.地点:**市**区**路165****体育局二楼205室。
3.联系人:李世妹,联系电话:0756-****639。
1.参加本项询价采购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需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评审小组应当从符合采购需求和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附件1:报价文件(租车).doc
附件2:车辆服务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