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的通知》(赣民规字〔2026〕6号)精神,做好我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承接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项目地点:**市**区
二、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采购清单: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等生活照护服务、基础照护服务、探访关爱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等,具体服务项目、内容可参考《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参考项目清单》
服务要求:参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等国家标准规范执行。
三、服务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服务承接主体是指按法定程序确定的提供居家****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中包含养老服务,且具备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2)配备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服务人员,并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并取得相关资质或达到相应职业标准要求,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3)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同时,应根据服务场所和服务对象特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4)未被纳入严重社会失信名单或相关黑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全事故,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经营活动中均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5)服务承接主体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全程需录音录像并做好存档,能配合好日常监管和考核验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服务购买主体应与中标的服务承接主体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合同应详细约定购买服务的内容、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质量要求、服务价格、资金支付方式与时限、监督评价机制、违约责任、合同变更与解除、退出机制等。
四、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需包含报价函(明确单项报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如需)、售后服务承诺等,所有文件加盖公章并密封,密封袋上注明“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报价文件”及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
报价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报价文件须在6月25日17:00前送达**市**区**中路88号415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五、评审原则
评审原则: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若报价相同,将优先选择售后服务更优的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航宇
联系电话:0793-****598
地址:**市**区北门街道**中路88号415办公室
****民政局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