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地块位于**市高新区嘉达路以南,****医院东院区以东,中心经度116.686412°,中心纬度35.415424°,占地面积20391平方米。调查地块2009年之前一直为张庄村农用地,2009年****获得该地块的使用权,在地块内建设****公司,建设后未投入使用,地块一直闲置至今,根据人员访谈,地块未来拟规划为社会福利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存在7个敏感目标,4家企业,初步判断地块内可能存在污染风险,地块潜在污染物有石油烃(C10-C40)、重金属(锰、锌、铜、镍)、VOCs(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
本项目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采集24个土壤样品(含3个对照点样品和3个现场平行样),检测指标主要包括:基本45项及pH、石油烃(C10-C40)、锌、锰;共布设4口地下水检测井,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对照点样品和1个现场平行样),检测指标包括GB14848--2017中除放射性、微生物外的35项+镍及石油烃(C10-C40)、乙苯、二甲苯、苯乙烯;布设1个地表水采样点,地表水检测GB3838中除微生物外的基本项目23项+石油烃(C10-C40)、重金属(锰、镍)、VOCs(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采集的所有土壤样品检出镉、总汞、总砷、铅、铜、镍、锰、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检测结果均低于本项目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采集的所有地下样品检出项目除总硬度、氯化物外,其余项目均未超过本项目筛选值要求,其中总硬度、氯化物在W01点位出现超标情况,总硬度超标0.48倍、氯化物超标0.13倍。本次调查总硬度、氯化物超标可能是背景值原因造成的超标。地块内地表水不作为饮用水,且周边不属于饮用水水源地,地块内地下水超标指标为非毒理性指标,对本地块人体健康不存在风险。
综上所述,********水厂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后续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