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教学楼走廊封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5日5、评审日期:2026年06月18日6、评审地点:**市**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芳林大厦15楼1518室。
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单位LYHX-2026-006本工程为****教学楼走廊封闭项目,工作内容:两栋教学楼的2.3.4层外走廊(共6层外走廊)塑钢窗的采购(含安装到位),塑钢窗共48扇,采用60系列塑钢窗单玻5mm厚。
其中安全玻璃采用钢化中空玻璃5mm+9+5mm。
**银瑞****公司**市**区安乐镇新村198000.00元序号名称采购范围质量要求工期1****教学楼走廊封闭项目本项目磋商文件、图纸、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0日历天三、评审专家名单:高兴辉(组长)、刘春梅、王全波。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标准计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3000.00元。
五、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
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地址:**省**市**区**路8号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79-****03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市**区凯旋路29号院王城大厦1210室联系人:赵文琪联系方式:0379-****1268电子邮箱:****@163.com3、监管部门:****教育局监察室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2026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