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条件
****受****的委托,对****全院监控系统更换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全院监控系统更换项目
2.采购需求:更换安装摄像头、录像机、显示器、交换机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
5.质保期: 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2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响应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谈判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标书代写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备注: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1.1-1.5证明材料;2、以上第 2.2 条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承诺即可,无需提供查询截图。
四、报名要求及时间
4.1报名要求: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及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审查,留存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报名并同时购买磋商文件。
4.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6年06月 23 日前(每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3磋商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2026年 06 月 29日9时 30 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
六、发布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91-****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 180****0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