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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522330T | 建设单位法人:谢道雄 |
| 涂清菡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石化产业园 |
| ****氨精制系统扩能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9-C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石化产业园 |
| 经度:116.063280 纬度: 29.743150 | ****机关:****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30 |
| 九开环审字〔2025〕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22330T001P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08.17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522330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406MA38FYL32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406MA38FYL32X | 竣工时间:2025-10-15 |
| 2025-12-12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2-12 |
| 2026-05-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jjsh.****.com/jjsh/csr/envir_infor/evaluate/****0509/news_****0509_817****00155.s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氨精制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4196kg/h | 实际建设情况:氨精制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4196kg/h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粗氨气自酸性水汽提装置进入氨精制系统的氨精制塔(3#汽提粗氨气进现有的氨精制塔,4#汽提粗氨气进本次新增的氨精制塔,****联通跨线,正常保持常关状态),氨精制塔由来自原有液氨贮罐(0258-V-115AC)的液氨蒸发降温,粗氨气进氨精制塔设计温度为30℃,使氨精制塔维持-5℃左右的操作温度,操作压力0.2MPa,以脱除氨气中的硫化氢,产生的含硫氨水从塔底部利用塔自压送至污水汽提装置原料水罐。氨精制塔脱硫原理为:在氨和硫化氢共存的体系中,气相中H2S浓度很低的情况下,控制液相中有较大的氨/硫化氢分子比,使反应NH3+H2S≒NH4HS的反应向右进行,促使氨和硫化氢结合生成硫氢化铵,不断提高氨的浓度。上述反应为放热反应,降低温度有利于反应向右移动,促使硫化氢的进一步溶解,氨精制塔正是基于上述原理,通过控制液相中氨、硫化氢分子比及塔的温度将硫化氢吸收,固定于“液相”,从而使气相中硫化氢不断减少,得到纯度较高气氨,气氨脱硫、压缩和冷凝后得到液氨产品。 氨水和硫化氢的反应通常在常温下就能发生,是典型的酸碱中和反应,其中氨水作为弱碱,硫化氢作为弱酸,由于氨水相对过量,因此硫化氢几乎可全部反应,结合现有工程运行情况,本次以硫化氢反应率以99.5%计。 精馏过程中水汽可全部冷凝成液态水,但是气氨离开氨精制塔时会带出进入少量水,气氨带出的水本次以2%计算。 脱硫后,两座氨精制塔塔顶氨气分别进入配套的氨液分离器脱除液相,分离的气相进脱硫吸附器,液相成分主要为水、氨,液位到一定后接氨精制塔排液线排液至汽提装置原料罐。 两套氨液分离器出来的气相合并进脱硫吸附器进行精脱硫,脱硫吸附器内装填JX-1A脱硫剂,该脱硫剂会与硫化氢反应,为一次通过工艺,脱硫剂不可再生,需大检修时更换,废脱硫剂按危废处置,单个脱硫吸附器装填量为17.9m3。 精脱硫后的氨气再进入氨气过滤器,氨气过滤器内为空罐,无填充物,仅用于脱液使用,液相成分主要为水、氨,液位到一定后借氨精制塔排液线排液至汽提装置原料罐。 经过氨气过滤器的氨气再进入氨压缩机,气氨经氨压机升压至1.6MPa,送入氨油分离器分油。 正常生产时,原料粗氨气中不含有油分,设置氨油分离器的目的主要为分离氨压机运行时可能渗入液氨中的润滑油等油分,因此本次不评价物料平衡中不分析油相产量。氨油分离器分油产生的油相送至油污罐,最后和汽提装置产生的轻污油一同送至现有催化装置回收利用,分油后的气氨通过管道送至氨冷凝器。氨冷凝器采用循环冷却水冷凝氨气,气氨经过氨冷凝器冷凝成液氨,液氨外送至液氨罐,液氨罐为压力罐,正常生产过程不产生不凝气,当开工阶段有不凝气进入液氨储罐时,可通过液氨罐顶泄压阀将不凝气缓慢排入污水汽提装置的原料水罐内,再经尾气脱臭设施处理。 项目在定期进行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收集后可同氨油分离器产生的废油一同送至现有催化装置回收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粗氨气自酸性水汽提装置进入氨精制系统的氨精制塔(3#汽提粗氨气进现有的氨精制塔,4#汽提粗氨气进本次新增的氨精制塔,****联通跨线,正常保持常关状态),氨精制塔由来自原有液氨贮罐(0258-V-115AC)的液氨蒸发降温,粗氨气进氨精制塔设计温度为30℃,使氨精制塔维持-5℃左右的操作温度,操作压力0.2MPa,以脱除氨气中的硫化氢,产生的含硫氨水从塔底部利用塔自压送至污水汽提装置原料水罐。氨精制塔脱硫原理为:在氨和硫化氢共存的体系中,气相中H2S浓度很低的情况下,控制液相中有较大的氨/硫化氢分子比,使反应NH3+H2S≒NH4HS的反应向右进行,促使氨和硫化氢结合生成硫氢化铵,不断提高氨的浓度。上述反应为放热反应,降低温度有利于反应向右移动,促使硫化氢的进一步溶解,氨精制塔正是基于上述原理,通过控制液相中氨、硫化氢分子比及塔的温度将硫化氢吸收,固定于“液相”,从而使气相中硫化氢不断减少,得到纯度较高气氨,气氨脱硫、压缩和冷凝后得到液氨产品。 氨水和硫化氢的反应通常在常温下就能发生,是典型的酸碱中和反应,其中氨水作为弱碱,硫化氢作为弱酸,由于氨水相对过量,因此硫化氢几乎可全部反应,结合现有工程运行情况,本次以硫化氢反应率以99.5%计。 精馏过程中水汽可全部冷凝成液态水,但是气氨离开氨精制塔时会带出进入少量水,气氨带出的水本次以2%计算。 脱硫后,两座氨精制塔塔顶氨气分别进入配套的氨液分离器脱除液相,分离的气相进脱硫吸附器,液相成分主要为水、氨,液位到一定后接氨精制塔排液线排液至汽提装置原料罐。 两套氨液分离器出来的气相合并进脱硫吸附器进行精脱硫,脱硫吸附器内装填JX-1A脱硫剂,该脱硫剂会与硫化氢反应,为一次通过工艺,脱硫剂不可再生,需大检修时更换,废脱硫剂按危废处置,单个脱硫吸附器装填量为17.9m3。 精脱硫后的氨气再进入氨气过滤器,氨气过滤器内为空罐,无填充物,仅用于脱液使用,液相成分主要为水、氨,液位到一定后借氨精制塔排液线排液至汽提装置原料罐。 经过氨气过滤器的氨气再进入氨压缩机,气氨经氨压机升压至1.6MPa,送入氨油分离器分油。 正常生产时,原料粗氨气中不含有油分,设置氨油分离器的目的主要为分离氨压机运行时可能渗入液氨中的润滑油等油分,因此本次不评价物料平衡中不分析油相产量。氨油分离器分油产生的油相送至油污罐,最后和汽提装置产生的轻污油一同送至现有催化装置回收利用,分油后的气氨通过管道送至氨冷凝器。氨冷凝器采用循环冷却水冷凝氨气,气氨经过氨冷凝器冷凝成液氨,液氨外送至液氨罐,液氨罐为压力罐,正常生产过程不产生不凝气,当开工阶段有不凝气进入液氨储罐时,可通过液氨罐顶泄压阀将不凝气缓慢排入污水汽提装置的原料水罐内,再经尾气脱臭设施处理。 项目在定期进行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收集后可同氨油分离器产生的废油一同送至现有催化装置回收利用 |
| 项目原计划在现有氨油分离器旁增加1台氨油分离器,实际建设过程中未新增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废水主要为含硫氨水的生产废水,该废水送入污水汽提装置原料水缓冲罐回收利用,不外排 本项目生产中无工艺废气外排,废气主要为液氨罐废气和装置无组织废气。 液氨罐废气主要为不凝气,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不产生不凝气,当开工阶段有不凝气进入液氨储罐时,可通过液氨罐顶泄压阀将不凝气缓慢排入污水汽提装置的原料水罐内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对外环境的影响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营运期依托原装置人员,不新增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 生产中的废水主要为含硫氨水,送入污水汽提装置原料水缓冲罐回收利用,不外排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液氨罐废气和装置无组织废气,项目生产中无工艺废气外排。 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不产生不凝气,当开工阶段有不凝气进入液氨储罐时,可通过液氨罐顶泄压阀将不凝气缓慢排入污水汽提装置的原料水罐内。 合理布局、基础减震、距离衰减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脱硫剂、含油废抹布、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之后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300 | 0 | 0 | 0 | 0 | |
| 0 | 0 | 41.71 | 0 | 0 | 0 | 0 | |
| 0 | 0 | 5.21 | 0 | 0 | 0 | 0 | |
| 0 | 0 | 208.55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1626.173 | 0 | 0 | 0 | 0 | / |
| 0 | 0 | 2117.233 | 0 | 0 | 0 | 0 | / |
| 0 | 0 | 310.445 | 0 | 0 | 0 | 0 | / |
| 0 | 0 | 1741.2095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汽提装置原料水缓冲罐 | 回用 |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废水主要为含硫氨水的生产废水,该废水送入污水汽提装置原料水缓冲罐回收利用,不外排 | 回用 |
| 1 | 不凝气进入液氨储罐时,可通过液氨罐顶泄压阀将不凝气缓慢排入污水汽提装置的原料水罐内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本项目生产中无工艺废气外排,废气主要为液氨罐废气和装置无组织废气。 液氨罐废气主要为不凝气,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不产生不凝气,当开工阶段有不凝气进入液氨储罐时,可通过液氨罐顶泄压阀将不凝气缓慢排入污水汽提装置的原料水罐内 | 项目2026年3月5日~3月6日无组织厂界废气中臭气浓度小于10无量纲,氨气排放浓度为0.03mg/m3,硫化氢未检出,各因子检出值均低于环评和环评批复要求的浓度限值要求 |
| 1 |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对外环境的影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合理布局、基础减震、距离衰减 | 项目2026年3月5~6日厂界东、南、西、北侧昼间噪声为54.4~64.4dB(A),夜间噪声为42.5~44.4dB(A),等效声级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 1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脱硫剂、含油废抹布、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之后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废水主要为含硫氨水的生产废水,该废水送入污水汽提装置原料水缓冲罐回收利用,不外排 本项目生产中无工艺废气外排,废气主要为液氨罐废气和装置无组织废气。 液氨罐废气主要为不凝气,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不产生不凝气,当开工阶段有不凝气进入液氨储罐时,可通过液氨罐顶泄压阀将不凝气缓慢排入污水汽提装置的原料水罐内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废水主要为含硫氨水的生产废水,该废水送入污水汽提装置原料水缓冲罐回收利用,不外排 本项目生产中无工艺废气外排,废气主要为液氨罐废气和装置无组织废气。 液氨罐废气主要为不凝气,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不产生不凝气,当开工阶段有不凝气进入液氨储罐时,可通过液氨罐顶泄压阀将不凝气缓慢排入污水汽提装置的原料水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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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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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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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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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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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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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