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最新规定明确了以下时间要求: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须完成合同签字盖章、正式签订及备案全部流程。
这一规定针对的是过去采购活动中普遍存在的"中标容易签约难"问题。部分采购人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以合同条款协商、内部审批流程等为由,拖延数周甚至数月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严重影响供应商的资**排和项目启动。
为什么要立"硬时限"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签订合同是供应商正式启动项目的必要前提。合同签订延迟会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
供应商资金压力骤增。 许多供应商在中标后即开始筹备生产或服务准备,若合同迟迟不能签订,供应商不敢提前采购原材料、安排人员,导致项目实际启动时间大幅延后。
采购效率整体下降。 合同签订拖延,意味着项目实施周期被迫压缩,最终影响采购人对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使用。
营商环境评价受影响。 合同签订是否及时,是评价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时率纳入对预算单位的绩效考核。
新规对采购人的影响前置合同拟定成为必要动作。 新规要求,在项目招标工作完成前,合同初稿须提前完成部门内部初审和合法性审核,确保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能快速完成最终核对和签约盖章。
超期签约将被问责。 ****财政局明确,将对全年出现3次及以上逾期签约情形的预算单位报送至全市通报。对未按要求前置拟定合同、超期完成签约的部门,进行工作提醒,并纳入日常工作考核。
第一,中标后主动推进。 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应第一时间联系采购人,主动提交合同初稿或提出签约时间表。依据新规,5个工作日内签约是采购人的法定义务,供应商有权据此催促。
第二,保留沟通证据。 若采购人存在拖延签约的情况,供应商应保留好书面沟通记录(包括邮件、书面信函等),必要时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反映。
第三,关注预付款条款。 新规同时要求,采购人原则上支付预付款比例不低于30%,中小企业供应商不低于50%。合同中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条件,作为保护自身现金流的重要条款。
各地政策趋势**市这一新规并非个例。优化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流程已****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供应商应密切关注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政府采购活动时,将合同签订条款作为重要的评审因素纳入考量。
中标只是第一步,合同签得快、项目才能启动早。**市的这一"5日硬时限",****政府采购合同管理从被动约束向主动规范转变。
来源: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公开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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