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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说明 一、招标条件 ****就**地区**县公租房小区维修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所需壁挂炉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 :**地区**县 2.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园区公租房小区老旧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其中地面硬化约17000平方米,改造10KV电缆3000米,改造0.4KV电缆6000米,给水管网约6000米,排水管网约6000米,楼道粉刷约566000平方米,楼梯踏步约40000平方米,加装监控1314套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工程施工工期:150 日历天 三、招标内容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集团****公司没有不良**记录。 4.2资质条件:投标人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物资、设备经销商要有生产商的授权书,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3供货商:供货商在甲方提出供货需求时,货物应在5日内到达指定地点(****地区**县)如未按时到达甲方有权按照供货金额的百分之三进行处罚,超过三次未如期供货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供货合同,并对甲方工期及相应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中标供应商需保障本地化快速维保服务,项目中所使用商品有质量或技术问题时需尽快响应,响应人员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具备相应需求的能力(厂家售后人员或委托本地具备资质的维保企业全权负责售后),相关费用包含在商品报价内。 4.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其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百分之八十。 4.5信誉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企业未违反有关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后,被县级及以上有管辖权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确认定为不良行为记录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具体年份要求为近1年(最多不超过10年),指2025年6月15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止。 4.6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有一项壁挂炉合同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供销业绩,需要提供相关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发票。 4.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jcpt.****.com 5.3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5.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标书代写http://jcpt.****.com 5.5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6.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2000元),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6.2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招标人账户(必须公对公): 账户名称: **** 开 户 行: ****银行****公司****路支行 账 号: 650********050002073 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在汇款时注明“第八事业部**公租房壁挂炉的投标保证金”,对因未注明项目简称及汇款事由而造****公司认领的,保证金一律不退换,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每个月第一个周三及第三个周三办理退款,投标人需提前五天自行联系集采人员办理退回(集采人员详见“8.4集采人员”),予以无息退回。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自行联系集采人员办理退回(集采人员详见“8.4集采人员”)。 6.5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5.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 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6.5.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一样,被判定为围标串标的; 6.5.4 投标报价中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 6.5.5 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未按照要求注明备注的。 6.5.6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招标人账户的。 七、其他事项: 7.1招标报名时获取招标文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7.1.1提供符合招标公告中“4.1-4.7”的证明资料; 7.1.2如招标人限定品牌,需提供限定品牌的授权资料; 7.1.3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7.1.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1.5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2招标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或支付招投标产生的费用。 7.3招标人有权根据报价情况,在集采平台上开启调价谈判。 八、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 **** 8.2项目地址:**地区**县 8.3项目经理:牛斌 133****0033 8.4集采人员:凌帆 191****2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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