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竞选人:
现对****所承建的**省扁都口至门源段工程SG4标段所需的生产用车进行公开优选。
1、优选范围:本次优选生产用车(SUV)共计总量 3辆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优选数量 |
工期(月) |
预计供货期 |
供货地点 |
| 1 |
越野车 |
SUV |
辆 |
3 |
36 |
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
**省****县峨堡镇 |
| 合计 |
注:
1、本表租期为暂定租期,不作为合同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实际租赁,双方办理的结算为准。在合同执行中承租方有权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需求量对本表租期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合同条款不应改变,竞选人对此风险必须予以充分考虑。
2、人工约定:驾驶员工资、食宿由承租方承担。
3、燃油费约定:租赁期间所租设备燃油由承租方承担。
4、维修保养约定:租赁期间所租设备维修、保养由承租方承担。
5、进出场约定:进出场费由出租方承担。
6、设备保险购置约定: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7、安全约定:出租方对本合同设备和派驻的人员的安全承担全部管理责任,非承租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必须为进入承租方施工场地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8、租赁设备要求:其中1辆越野车使用年限需在5年以内、设备原值20-35万元以内;其中2辆越野车使用年限需在5年以内、设备原值10-20万元以内。
2、竞选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本次优选要求竞选人须具备设备租赁经营范围,且为****设备合格供方库中的合格供方。
2.2其他要求:
(1)竞选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2)竞选人与采购人不得有亲属关系。
(3)竞选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选,否则,相关竞选均无效。
(4)竞选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在《****黑名单库》中。
(5)竞选人的营业执照注册时间距优选公告发布时间应满1年。
(6)竞选人不能是联合体。
3、优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选者,请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至 2026 年 6 月 24 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省****县峨堡镇**省扁都口至门源段工程SG4标段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优选文件,并填写《优选文件领取登记表》。
4、竞选文件的递交
4.1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5 日**时间15:00时,提交地点: **市**区香锦路4号交建大厦 ,并填写《竞选文件递交登记表》。加急标书代写
4.2逾期递交、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优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竞选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香锦路4号交建大厦
联 系 人:刘女士(023****6642)
项 目 联 系 人:姚先生(133****8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