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泉塔塔尔族乡大泉湖村2026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审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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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6-19

项目名称 大泉塔塔尔族乡大泉湖村2026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县大泉塔塔尔族乡大泉湖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6224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热阿依木﹒胡达西
联系人 赫然沙布尔江 联系电话 180****9953
项目投资(万元) 307 环保投资(万元) 16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建设内容及规模 大泉湖村大沟山区**油路一条(长4公里、宽4米),建设内容包括路基、水稳层、沥青面层;**道路避险路段安全防护设施3公里;**道路旁错车道8个,宽3.5米,长8米。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土石方堆放及砂石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通过防尘布覆盖,定期洒水降尘降低产生排放量;土石方装卸过程喷雾降尘降低扬尘产生排放量; 弃土等运输过程车斗覆盖防尘布或采用封闭式车斗;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生活污水采取临时化粪池措施后通过吸污车定期拉****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废水、车辆清洗废水采取沉淀池措施后通过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排放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场地降尘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弃土拉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废沥青混凝土、砖块等各类建筑垃圾集中收集拉****填埋场填埋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机械产生的噪声较大,对现场施工人员,特别是机械操作人员带来很大的影响。建议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工时,使其轮流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时间,并有足够的时间恢复体力。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环境敏感区,对影响较重的施工地需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减退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居民区附近,严禁夜间施工。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优化道路建设及施工布局,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严控施工红线范围,道路施工区表土单独剥离妥善存储,用于施工后生态恢复;加快施工进度,施工后尽快进行土地平整和生态恢复。
承诺:**** 热阿依木﹒胡达西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热阿依木﹒胡达西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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