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本次项目评审体系,优化评分规则、均衡评分结构,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充分参与项目竞争,提升评审工作的规范性、合理性与科学性,现对本项目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综合评分表》相关内容予以优化调整,具体更正事项如下:
一、删除原比选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完全响应)」第四点:“2023年1月至今,拥有卫健系统宣传视听摄制同类项目业绩≥3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佐证。”
修改原因:为进一步放宽市场参与条件,优化准入机制,落实普惠扶持政策。本次取消固定同类业绩数量的资质性准入限制,降低项目参与门槛,充分保障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平等参与机会。
二、原评分表中「同类项目业绩」评分项内容为:
分值:23分
详细评分细则:
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卫健系统健康宣传视听摄制、直播类同类业绩:
1.省级卫健主管部门及直属单位同类项目,单个业绩6分,最高18分;
2.市/区县级卫健主管部门及直属单位同类项目,单个业绩2.5分,最高5分;
备注:资格要求≤3项,该大项不得分。
现更正为:
分值:24分
详细评分细则:
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宣传视听摄制、直播类同类业绩,每有1项加4分,满分24分。
修改原因:一是统一业绩评分标准,消除行政层级差异化计分对评分的影响。市、区县级开展的宣传视听摄制、直播项目同样具备完整的实施标准、成熟的执行体系和优质的项目质量,综合服务水平不因其层级而受限,统一赋分标准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评价供应商项目执行能力。二是优化评分普惠性,删除原“业绩不足3项不得分”的限制条款,实现供应商只要具备有效同类业绩即可对应计分,让不同发展阶段的市场主体均能获得公平评分机会。三是微调单项分值与总分结构,简化评审核算标准,便于评审工作统一操作、高效开展。
三、原评分表中「投标报价」评分项内容为:
分值: 25分
详细评分细则:
1.采用低价优先法:满足本项目全部实质性需求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保留2位小数。标书代写
2.报价超过60000元预算直接做无效响应否决。
现更正为:
分值: 24分
详细评分细则:
1.采用低价优先法:满足本项目全部实质性需求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4,保留2位小数。标书代写
2.报价超过60000元预算直接做无效响应否决。
修改原因:为保持本项目综合评分总分值整体恒定、评分体系均衡统一,因本次「同类项目业绩」评分项总分上调1分,现将投标报价评分项分值相应下调1分,实现整体评分结构规范合理。
四、递交文件及评标时间顺延调整标书代写
因本次项目比选规则及评分标准作出优化更正,为保障各供应商充分知悉更正内容、预留充足的材料梳理及响应准备时间,确保各市场主体高质量完成参选资料编制,现对项目关键时间节点顺延调整如下:
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6月24日17:00标书代写
2. 项目评标时间顺延至:2026年6月24日18:00标书代写
五、其他说明
1. 本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原公告及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2.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的其他事项、条款均保持不变。标书代写
3. 请各供应商及时知悉本更正内容,并据此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028-****4275
邮箱:****@163.com
地址:**市**区**巷15号
附件 1. 2026年**省老年健康宣传周系列活动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 综合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