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中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晋环许可函〔2018〕39号《****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150吨白酒酿造生产线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公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项目建设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150吨白酒酿造生产线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建设地点:厂址位于**省**市**县阳光占村,中心坐标为113度12分27.00秒,37度12分54.00秒。
5、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甄锅一台、承压式电锅炉一台、冷却塔一台、原料粉碎一体机一台、危废暂存间一间、生产废水处理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白酒150t(原酒、65%vol 计),其中100吨用做勾兑生产线勾兑产品,不再外购原酒,勾兑生产线生产规模仍为180t/a白酒产能。
6、环保手续:2025年3月****公司编制完成了《******150吨白酒酿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局于2025年6月27日以市环函〔2025〕151号对“******150吨白酒酿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环境局于2026年4月24****公司发放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386200W001Q,有效期自2026年04月24日至2031年04月23日止。
调试起止日期为2026年6月20日-2026年12月30日。
二、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55****226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评论方式反馈。
****
202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