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7月1日起正式执行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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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保障局发布《关于执行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保障局

关于执行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湘医保函〔2026〕28号

各市州、****保障局,****服务中心,****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采购主体。****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以****医疗机构均应按要求采购、使用中选产品,****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中选产品。

(二)产品范围。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清单(详见附件)。

二、采购周期和协议采购量

(一)采购周期。本次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2年,自2026年7月1日起全省统一执行中选结果。首年度执行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采购周期内,协议一年一签。采购周期结束后,根据采购供应实际情况视情**。

(二)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在系统确认的协议采****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首年度协议采购量按年度协议采购量的1/2进行折算(非整数向上取整)。****医疗机构采购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中选产品挂网。****中心按照中选结果组织企业在**省医药采购平台(即**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同)做好数据准备工作。相关生产于2026年6月30日前,在**省医药采购平台完成企业注册与认证、配送方案设置等工作,确保2026年7月1日起全省执行中选结果。****医疗机构要在执行日前做好中选品种的清库、备货等衔接工作,按时上传相关耗材采购交易订单数据,确保执行之日起我省患者以中选价格使用中选产品。

(二)签订带量采购协议。****保障部门、****服务中心要督****医疗机构,于2026年8月1日前,按流程在**省医药采购平台及时完成中选产品三方购销协议签订工作。

(三)保障产品质量供应。中选企业是保障产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质量和供应入围标准,坚决防范因价格下降而降低产品质量的行为。生产企业要按照购销合同建立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制度,出现中选产品产能不足的情况,****医保局报告。中选企业要按照协议约定,督促前期自主选定的配送企业及时响应订单并配送,确保产品配送到位。采购周期内如出现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供应不及时、质量不合格、断供、产品实际销售与竞价组及加成内容不相符等情况,将采取相应惩戒、退出和应急保障等措施。对于失信企业将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本通知执行后,中选产品原配送关系将自动清空,请相关企业自行妥善处理好双方间相关事宜。

(四)规范采购使用行为。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不得以费用控制、医疗机构使用品种数量要求、未申报采购量、要求企业缴纳质量保证金、配送企业开户数量控制等为由影响中选产品的采购使用。中选产品通过**省医药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严格执行中选价格,严禁线下网外采购,不得进行二次议价和任何形式的价格折扣。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优先选用中选产品,确保完成每个中选企业产品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医疗机构仍应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协议年度内,中选产品采购使用数量不得少于同类产品(高频电刀/中性电极)采购使用总量的80%。若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在本通知发布前已有协议,且同一产品价格低于中选价格的,需在执行之日开****医保局,经核实后执行原协议低价,原协议低价不纳入价格联动范围。在完成协议采购量的基础上,结合临床使用实际,医疗机构可在平台适量采购价格适宜的同类其他产品。****医院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不得在中选产品进院、库存、使用等环节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五)不同类别注册证产品使用。在协议采购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经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协商,医疗机构可采购同企业同产品类别(高频电刀/中性电极)下不同规格型号的中选产品,合并折算完成协议采购量。若中选企业二类注册证产品无法满足临床使用需求,该企业有同类型三类注册证中选产品时,医疗机构采购该企业三类证产品可合并折算完成协议采购量;若该企业无同类型三类注册证中选产品,各市****医疗机构需求,并向省局申请适当调降二类证产品协议采购量。

(六)不纳入非中选产品管理情形。儿童、婴幼儿专用高频电刀/中性电极、脑室镜手术专用电钳/电剪、泌尿外科用电切环、乳头切开刀、等离子刀、电磁刀、闭合血管直径7mm及以下的高频切割闭合刀头、氩气刀、消融电极、手术机器人配套产品等不在此次集采范围内,相关产品不纳入此次集采执行考核范围。

(七)做好配套政策衔接。医疗机构采购中选产品,要严格执行货款结算要求,货款结清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耗材入库后次月底,切实降低中选产品交易成本。根据立项指南相关规定,医疗机构使用此次集采中选高频电刀产品纳入“017********0000电刀辅助操作费”项目范畴,实行零差率销售。中选产品以中选价格作为支付标准,我省医保基金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

四、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部署,严格按要求和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要相互配合协作,加强对中选产品采购使用、质量安全、供应保障的监督管理,并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

(二)加强监测监管。各地要密切监测中选企业履约情况,对辖区中选产品出现短缺的,要及时核查并协调解决,本辖区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要按照“每月监测、年度评估”的要求,对医疗机构执行协议采购量进度及货款结算情况开展监测督导,****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大量使用高价非中选产品等行为,医疗机构执行采购协议****医疗机构协议评估。对工作进度严重滞后、未完成约定采购数量、大量使用****医疗机构,按医**点协议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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