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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521MADPNQNF9H | 建设单位法人:潘海滨 |
| 骆**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梅陇镇首饰环保集聚区电镀厂房2栋2302号 |
| ****首饰电镀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梅陇镇首饰环保集聚区电镀厂房2栋2302号 |
| 经度:115.228610 纬度: 22.92779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2-25 |
| 汕环审〔2025〕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4-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521MADPNQNF9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521MADPNQNF9H | 验收监测单位:**惠****公司,**市****公司 |
| ****1300MA4UHC3H5Q,****0300MA5FB6KP84 | 竣工时间:2025-1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list_21/285.html |
| 本项目为**,租赁**首饰产业环保集聚区现成电镀厂房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租赁**首饰产业环保集聚区现成电镀厂房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选址于**县梅陇镇**首饰产业环保集聚区电镀厂房 2 栋 2302 号三层,租赁现成电镀厂房,建筑面积 525m2,仅开展车间设备安装改造,无土建施工。项目总投资 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40 万元,占总投资 20%。主要从事铜基、银基、蜡质首饰电镀、电铸加工,年加工戒指、耳饰、项链、摆件饰品合计 2500 万件,总电镀镀层面积 80227.8m2。车间配套完整前处理、电镀、电铸、电泳后处理生产线及抛光、研磨设备,配套 3 套废气净化处理装置、分质废水收集管网、危废防渗贮存间等环保设施。项目劳动定员 70 人,全部不在厂区食宿,年生产 300 天,每日单班生产 8 小时,全年运行 2400 小时。生产废水全部分类接入集****处理厂统一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废气经配套喷淋、活性炭装置处理后 30m 高空排放;一般固废综合回收,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规范化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选址于**县梅陇镇**首饰产业环保集聚区电镀厂房 2 栋 2302 号三层,租赁现成电镀厂房,建筑面积 525m2,仅开展车间设备安装改造,无土建施工。项目总投资 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40 万元,占总投资 20%。主要从事铜基、银基、蜡质首饰电镀、电铸加工,年加工戒指、耳饰、项链、摆件饰品合计 2500 万件,总电镀镀层面积 80227.8m2。车间配套完整前处理、电镀、电铸、电泳后处理生产线及抛光、研磨设备,配套 3 套废气净化处理装置、分质废水收集管网、危废防渗贮存间等环保设施。项目劳动定员 70 人,全部不在厂区食宿,年生产 300 天,每日单班生产 8 小时,全年运行 2400 小时。生产废水全部分类接入集****处理厂统一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废气经配套喷淋、活性炭装置处理后 30m 高空排放;一般固废综合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化处置。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生产分为铜基首饰电镀、银基首饰电镀、摆件电铸、工件退镀、漆面清洗、打磨抛光六大工序。工件经打磨除污、超声波除油、稀酸活化前处理后,根据客户需求依次开展预镀、多层贵金属电镀(金、银、镍、钯、铑、铜锡合金),后经保护、电泳、烘干制得成品;残次工件、生产挂具采用硝酸 - 硫酸体系退镀返工,少量漆面工件使用天那水清洗返工。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生产分为铜基首饰电镀、银基首饰电镀、摆件电铸、工件退镀、漆面清洗、打磨抛光六大工序。工件经打磨除污、超声波除油、稀酸活化前处理后,根据客户需求依次开展预镀、多层贵金属电镀(金、银、镍、钯、铑、铜锡合金),后经保护、电泳、烘干制得成品;残次工件、生产挂具采用硝酸 - 硫酸体系退镀返工,少量漆面工件使用天那水清洗返工。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过程酸洗、退镀工序产生氮氧化物、氯化氢酸性废气,氰化镀槽产生氰化氢,电泳、洗漆产生有机废气,分别配套喷淋、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 30m 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粉尘布袋除尘;所有电镀、退镀废水分质收集,****园区****处理厂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水厂;电镀废槽液、废滤芯等属危险废物,分区防渗贮存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回收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过程酸洗、退镀工序产生氮氧化物、氯化氢酸性废气,氰化镀槽产生氰化氢,电泳、洗漆产生有机废气,分别配套喷淋、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 30m 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粉尘布袋除尘;所有电镀、退镀废水分质收集,****园区****处理厂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水厂;电镀废槽液、废滤芯等属危险废物,分区防渗贮存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回收利用。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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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首饰产****处理厂 |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本项目废****处理厂处理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处理厂由******公司运营管理,废水处理规模为5600m3/d,除镍(0.3mg/L)以外的重金属污染物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3规定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达到表2规定的非珠三角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本项目生产废****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无废水污染物执行标准及浓度限值要求,无许可排放总量,不作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车间一类污染****处理厂进行集中预处理达标、年排放量限值等管理要****处理厂管理。 本项目废****处理厂处理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处理厂由******公司运营管理,废水处理规模为5600m3/d,除镍(0.3mg/L)以外的重金属污染物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3规定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达到表2规定的非珠三角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进入湿地,最终排放至大液河下游。设1个含银废水排放口、1个含镍废水排放口,1个废水总排放口。 | / |
| 1 | 酸、碱雾废气处理设施 | 酸、碱雾废气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本项目酸、碱雾废气主要为泡酸、活化、电镀、退镀工序产生,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碱雾、氯化氢、氮氧化物,其中碱雾目前国家和地方均未制定碱雾排放标准,因此,本项目仅对其进行收集不对碱雾进行污染物产排分析。本项目酸、碱雾废气设置1套处理设施,设计处理风量15000 m3/h,酸、碱雾废气经收集罩收集至喷淋塔中和处理(详见附图6),采用氢氧化钠为中和液,pH 仪自动控制加药,处理后酸、碱雾废气经3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为DA001。酸、碱雾废气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 | |
| 2 | 含氰废气处理设施 | 含氰废气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其中“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本项目含氰废气主要为电镀工序产生,主要污染物为氰化氢、氨气。本项目含氰废气设置1套处理设施,设计处理风量15000 m3/h,含氰废气经收集罩收集至喷淋塔,采用“吸收氧化”工艺处理(详见附图6),采用氢氧化钠为中和吸收液,pH仪自动控制加药,氧化剂采用次氯酸钠,ORP仪自动控制加药,处理后含氰废气经3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为DA002。含氰废气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其中“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 | |
| 3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有机废气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中TVOC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本项目有机废气主要为电泳、固化工序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苯、苯系物。本项目有机废气设置1套处理设施,设计处理风量5000 m3/h,有机废气经收集罩收集至采用“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的处理设施处理(详见附图6),处理后有机废气经3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为DA003。有机废气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中TVOC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 | |
| 4 | 厂界无组织废气 |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其中“氨(氨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中新扩改建项目厂界标准值,“苯”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4限值 |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打磨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以及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收集不完全外逸部分的工艺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氨、苯。 打磨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经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工艺废气已通过有组织收集并配套处理设施处理,但仍不可避免的有部分工艺废气外逸,未能被有效收集,该部分未能被有效收集处理的废气通过无组织排放。项目建立了健全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生产作业,尽可能提高有组织废气的收集效率,从源头上减少废气的产生。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其中“氨(氨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中新扩改建项目厂界标准值,“苯”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4限值; | / | |
| 5 | 厂内无组织废气 |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限值要求。 | 项目厂内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泳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项目有机废气已通过有组织收集并配套处理设施处理,但仍不可避免的有部分有机废气外逸,未能被有效收集,该部分未能被有效收集处理的废气属无组织排放废气。项目建立了健全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生产作业,从源头上减少废气的产生。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限值要求。 | / |
| 1 | 噪声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单元、公共单元等生产设备和辅助设施。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噪声源,选用低噪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定期设备维护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 |
| 1 | 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第二十条的相关要求,贮存过程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 |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营期产生的废纸皮、废塑胶等。废纸皮、废塑胶收集后交由**市科****公司处置;打磨抛光粉尘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抹布、手套、防护服、废机油、废滤芯、废空容器、空瓶罐、含贵金属废树脂、废槽液、废渣、漆渣料等。本项目已按要求设置了规范化危废暂存区,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区,定期交由******公司、**市****公司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区为室内储存,地面采用环氧树脂进行防渗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区实施专人专管的措施,在门口贴有警示标识牌。危险废物贮存、运输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要求(详见附图8)。 (3)生活垃圾: 本项目设置了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 本项目选址于**县首饰产业环保集聚区电镀厂房,****园区已****处理厂、集中供热系统、危废统一收运体系、区域环境应急设施开展生产。项目各类电镀、退镀生产废水分****园区电镀废水站集中处置,厂区无生产废水排放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处理;****园区集中供热,不自建锅炉;****园区资质单位定点收运处置。所有依托设施均已完成环评及竣工环保验收,稳定达标运行,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及本项目环评审批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严格落实《****首饰电镀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文件全部环保治理、风险防控要求: 生产废水分质架空管网收集,全部依托**首饰产业环保集****处理厂处置,无厂内生产废水排放口;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纯水浓水车间回用。 配套 DA001、DA002、DA003 共 3 套废气处理设施,分别采用喷淋还原、破氰喷淋、水帘 + 二级活性炭工艺处理酸性、氰化、有机废气,排气筒均 30m 高;抛光粉尘配套布袋除尘,车间密闭负压减少无组织逸散,废气监测浓度均达标。 风机、整流机等高噪声设备配套减震、隔声措施,厂界噪声满足 3 类区标准。 建成防渗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堆放区,危险废物分区防渗贮存,委托资质单位规范转运处置,固废台账、转移联单齐全。 车间设置应急收集沟、应急池,配齐酸碱中和、吸附棉等应急物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园区集中供热,不建设锅炉;电镀槽配套多级回收水洗,落实清洁生产措施。 建立废气、原辅材料月度台账,严格管控氮氧化物、VOCs 污染物产排,落实区域总量管控要求。 项目生产规模、工艺、设备、环保设施与环评一致,无重大变动,各项环保措施全部建成并正常运行,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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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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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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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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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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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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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