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区同兴佳苑安置房项目电梯设备采购-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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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6-18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06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06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10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10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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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区同兴佳苑安置房项目电梯设备采购 更正及延期公告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四、其他要求“1、电梯品牌:原厂原品牌。★须提供****检测中心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且报告中的驱动主机、拖动及控制系统、层/轿门门锁、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SIL3≥40项)、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须为原厂原品牌。”修改为:“1、电梯品牌:原厂原品牌。★须提供****检测中心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且报告中的驱动主机、拖动及控制系统、层/轿门门锁、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须为原厂原品牌。”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7月6日9:00(**时间),开标地点不变。标书代写 三、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内容为准。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圭香路瑞景苑4****集团 联 系 人:徐女士、卞女士 电 话:0731-****1186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项目负责人:粟智超(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皮丹丹、金清源(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 0731-****9660 传 真: 0731-****9657 电子邮件:****@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市****建设局 地 址:**省**市**区圭塘街道香樟东路8号 电 话:0731-****0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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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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