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中心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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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6-18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6-06-18 12:00:0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08 17:00:00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09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09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23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28 17:00:00 |
| 是否评定分离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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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定分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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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中心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项目名称) ********中心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标段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已由****委员会****改革局关于********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改革局关于调整********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有关内容的通知及双发改行审[2025]68号、双发改行审[2026]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财**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中心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 2.2建设地点:****。 2.3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项目总用地面积12998.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8层、建筑面积12200平方米,1层至8层分别设置综合服务与急诊康复、现代康复治疗、中医康复与亚健康管理、神经康复与心理康复、骨科康复与慢性病管理、老年健康与康复医疗、儿童康复与母婴健康、科研培训与配套行政等功能分区;地下建筑1层、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包括设备用房、消防水泵房、配电间等附属用房。项目调剂(不新增)医疗康复床位300张,****处理站、垃圾压缩站、停车位、消防水池等室外设施。(具体内容以本项目的实际需求为准)。。 (设计指标)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15200m2; 单体建筑面积15200㎡; 工程规模M(中)型;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45天(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6-07-15,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2026-08-29; 2.6招标范围:设计工作涵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配合完成施工图审等从方案到竣工验收配合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 1.总体规划设计:场地内的总平面布置、交通流线组织、统筹考虑土方平衡等竖向设计、与现院区既有管线合理衔接、景观绿化设计。 2. 建筑专业:各层平面、立面、剖面设计;医疗功能布局与流程设计;室内空间概念设计;无障碍专项设计。 3. 各配套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智能化)、暖通空调、消防、人防、绿色建筑、装配式、节能环保、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站、制水等配套设计、室内装修设计(至可投入使用)等所有专业的设计。 4. 专项设计:需对医疗气体、物流传输、净化区域(如有)、医用防护、标识系统、感染控制、智能化系统、后勤流线、洁污流线、医患分流、无障碍细节、停车场及配套用房(-1F采用半地下室设计,与周边道路及已建院区标高科学合理衔接。****中心用房,占地面积约700平方米,建筑结构必须严格按照放疗设备用房标准设计,局部加速器区域需满足15米*14米用房,层高6.6米。****停车场,消防用房及消防水池,发电机房,风机房,生活水泵房及生活水池及部分后勤科用房(后勤固定资产报废库、污水处理站、生活垃圾收集站等))、120急救中心、后勤科、普通康复病房层、VIP康复病房层(分区规划、病房设计、辅助功能区、特色功能区)、功能大厅(传统中医康复+现代康复治疗)、病案室、科研教学规培区(多功能教室、****中心、****图书馆等)、行政办公区、危化品仓库等专业设计。 5、室外工程:包括室外附属配套设施(道路、给排水、电力、照明、****中心与现院区住院楼、门诊楼、感染科、高压氧科等区域的连廊建设,连廊长约380米。 设计服务:完成各阶段报批报建****公司对接相关事宜)、施工招标配合、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配合。 7.所有设计文件深度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现行版本),并确保能通过当地规划、住建、消防、卫生、人防等主管部门的审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设计单位应结合医疗流程对康复医疗功能布局、洁污流线、医患分流、无障碍细节等专业问题进行设计。(系统从招标项目中填写的信息自动获取,仅可填写招标范围及内容,所填写的招标要求不作为评审依据。)。 2.7其他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 及以上]且处于有效期。 (2)勘察资质:且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3.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拟任/具备 3.4 本次招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5.1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近 3 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7600m 2的建筑工程的业绩 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规模比例的 5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1 )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复印件为准。(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 ( 2 )勘察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勘察报告、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文件的复印件为准。(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 ( 3 )设计业绩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日期为准。 ( 4 )勘察业绩有效时间以项目合同或勘察报告或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文件的日期为准。 3.5.2 业绩牵引指标:由系统分别根据勘察、设计资质牵引指标项中适宜进行规模划分的指标进行设定,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从勘察、设计指标项中分别选择 1-2 项;多资质组合招标时,各专业对应选取 1-2 个指标项。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 给予 √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标书代写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2(设计团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和/(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省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省公共**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7016,0731-****7016。 10.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 联 系 人:陈波 电 话:138****3301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居委会**组一号 项目负责人:肖恩 项目组其他成员:陈震松、谭惠姣 电 话:189****9588 传 真:0738-****000 电子邮件:****@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地 址:**县**街道 电 话:0738-****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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