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排水管渠系统改造建设项目答疑公告【第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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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6-18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06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06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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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排水管渠系统改造 建设项目答疑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排水管渠系统改造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答疑如下: 问题1:关于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1.3米的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2.08米的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2.08米的业绩;业绩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四库一平台网查)未体现污水及中水管道管径,能否使用项目图纸当佐证材料 答:类似工程业绩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商务部分评审的奖项、业绩”规定执行,项目图纸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本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答疑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答疑公告。 招 标 人:**** 地 址:**省 ﹒**市 ﹒****示范区宝马东路1号九华大厦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0731-****3766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 ﹒**市 ﹒**区 ﹒**市**区建设中路3号德仁聚星城A****酒店****006-****009号 项目负责人:李敏(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吴玉婷 张相悟(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0731-****0896 传 真:0731-****0896 电子邮件:****@126.com 行政监督部门:**省 ﹒**市 ﹒市辖区 ﹒****建设局 地 址:**市**区**大道168号 电 话:0731-****2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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