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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局向我局申报了**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我局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会后设计单位按专家意见已修改完善,现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规划许可之前,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人民医院内。
二、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0000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
三、设计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及指标:
**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40000㎡(约60亩),**总建筑面积5499.84㎡,容积率1.04,建筑密度28.37%,绿地率30.25%,**建筑高度23.4米,**停车位14辆。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5日起(7日)。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行政许可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及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地址:**县刘家峡**新区山水苑大厦(****)
联系电话(传真):0930-****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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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