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市城镇燃气第三期应急储备量委托储备
拟采购项目的说明:《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5号令)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要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5天日均消费量的储气能力。《**经济特区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购买燃气应急储备服务,****政府投资建设燃气应急气源储备设施,并委托符合条件的企业运营。本项目旨在落实国家储备相关政策,履行政府燃气储备的责任。**市作为超大型城市、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为应对不可预见的地缘战争、国际能源危机、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管道事故等突发场景,拟延续第一期、第二期城镇燃气应急储备工作,开展**市城镇燃气第三期应急储备量委托储备工作。本项目的实施对于保障城市燃气供应不中断、有效应对天然气**紧缺突发事件十分必要。
拟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据实结算,年度支付上限6831.5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集团)是**市唯一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同时具有储气能力及**采购能力。****集团是一家以“燃气+清洁能源”为双主业的****公司,是**市唯一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供应**市区域内的管****电厂用户。****集团在**区域已建成投产****储备库、**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一期)等储气设施,并建成了连接储备气源至下游用户端的高压、次高压、中压、低压燃气管网系统,城市燃气管网总长度超过11000公里,是一家具备从气源采购到用户供应一体化服务的企业。****集团具有专业的**采购团队,拥有多元、丰富的气源通道,可经济、高效地从海外及国内采购LNG气源,提高了应急储备气源采购的及时性与经济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梅坳一路268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刘工
联系地址:**市**区振华路设计大厦
联系电话:0755-****825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市**区景**路9号财政大厦501
联系电话:0755—****8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