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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函〔2020〕9号)《******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职 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期满企业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全省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社会评价组织评估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于2026年6月18日组织专家对相关内容进行评估,现就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6日。
投诉电话:0576-****6098;
电话投诉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通讯地址:**区东环大道143-145号**人力社保大楼612室,邮编3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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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
公示结果: